遭換婦聯會主委「當庭撤回」 辜嚴倬雲:停止污名化對待

辜嚴倬雲日前遭內政部撤回。(圖/資料照/鏡週刊提供)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婦聯會前主委辜嚴倬雲日前因不願簽署行政契約,遭內政部撤換,由婦聯會指控無法接受遭撤換理由,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處分。臺北行政法院今天下午開庭雙方皆由律師到庭,辜嚴倬雲委任律師陳佩貞當庭表明,當事人願撤回聲請。

陳佩貞表示,今天中午臨時接到辜嚴倬雲指示,願撤回聲請停止執行,其理由爲,認爲婦聯會向來是同心協力、團結一致的,辜嚴女士當初提出本件聲請目的,是爲了捍衛婦聯會名譽及合法權利,希望停止任何污名化的對待,然而外界卻有不同解讀,誤認婦聯會有鬧雙胞情形

陳佩貞還說,辜嚴倬雲不希望外界對婦聯會有此誤認,也很欣慰能由新生代委員雷倩接掌主委,「所以辜嚴女士今天撤回本件停止執行的聲請。」

婦聯會昨天發聲明指控,內政部及黨產會自去年7月開始,一再對媒體放話指稱,如果與婦聯會溝通不順利、婦聯會不簽訂行政契約,將即刻撤免辜嚴倬雲擔任婦聯會主委的職務及凍結婦聯會所有資產。無論內政部撤免處分表面上所持理由爲何,真正目的是在與黨產會聯手,欲藉由撤免辜嚴倬雲擔任婦聯會主委處分爲手段,威逼婦聯會就範,簽署行政契約。

▼婦聯會前主委辜嚴倬雲撤回聲請停止執行處分,由律師陳佩貞出庭。(圖/記者張曼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