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彈客輕生檢剖驗 母透露兒怨警執法過當

「撒旦之母」炸彈客吳富鋐在臺南看守所輕生,臺南地檢署率法醫解剖釐清死因時,吳的母親也到場。(讀者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撒旦之母」炸彈客吳富鋐關押在臺南看守所輕生,臺南地檢署23日下午率法醫解剖,希望進一步釐清死因。吳的母親到場透露,兒子生前對警方圍捕開槍打傷他一事,一直認爲執法過當,耿耿於懷,想討回公道,但都被她勸阻;她對兒子的死很自責,但已不想追究,因爲「公道自在人心,有沒有執法過當大家心裡有數,如今就讓兒子去做功德。」

檢方指出,吳富鋐因涉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經南檢提起公訴,被臺南地方法院依槍砲、妨害公務等罪合併判刑9年6月,併科10萬元罰金,執行前監護3年後,經上訴後現於臺南高分院審理中。

21日上午6時30分左右,臺南看守所早點名時,發現吳富鋐並未起牀,所方管理員前往其牀鋪察看,發現對方頸部有纏繞繩索鼻子衛生紙,並用膠帶住口鼻,立即將他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無自主呼吸及心跳,宣告不治。

經臺南看守所通知轄區歸仁分局報請南檢相驗,值班檢察官蔡明達經率同法醫師前往臺南市殯儀館相驗後,爲確切釐清死因杜絕爭議,已諭知保留舍房監視器畫面,並於今天解剖鑑定。

吳富鋐繫於2019年12月12日凌晨5時,駕車前往國民黨臺南市後壁黨部,將自制的「撒旦之母」TATP炸彈,以塑膠提袋包裝放置黨部前,並以遙控器啓爆,但因內部結晶體潮溼,引爆並沒有成功。

隔天晚間6時50分許,警方循線前往高雄市苓雅區緝捕他時,吳從窗戶員警丟擲裝有400公克TATP高爆裂物的寶特瓶,還好也沒有引爆,警方對他發射瓦斯煙霧彈,吳爬行到房間外走道時,仍左手持炸彈遙控器、右手持槍抵住頭部揚言與警方同歸於盡,最後警方趁他不注意時,開槍擊中他才順利逮獲。

吳男從去年2月8日入所至死共關押380天,家屬曾接見257次,期間都表現正常,並未提出特別需求。不過,吳母卻透露,她與兒子會面期間,兒子經常提到警方持槍圍捕時開槍打傷他是執法過當,非常不甘願,想討回公道,但都被她勸阻,因此她對兒子的死頗爲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