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無症狀採檢「2作爲違反政策」 陳時中:公務員失職交縣府懲處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彰化衛生局針對無症狀居家檢疫者採檢引發不小風波指揮官陳時中更指示廉政小組介入調查指揮中心今(23)日也公佈研析說明,認爲彰化衛生局共有2項作爲違反指揮中心政策,一爲對無症狀居家檢疫者進行採檢;二爲主動要求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但目前並無相關裁處規定,而公務員失職交縣府懲處。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今年8月17日公佈國內第485例COVID-19確診個案,因該案無症狀並於居家檢疫期間前往醫院採檢,未遵循指揮中心公費採檢規範,且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採檢,可能造成防疫風險,引發輿論關注,廉政小組也在8月24日及8月28日提出調查報告

指揮中心陳時中說明,依據廉政小組調查,彰化縣衛生局共有兩項作爲違反指揮中心政策,一爲對無症狀居家檢疫者進行採檢;二爲主動要求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經研析認爲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第1項第2款第1目、第2目及第17條第1項規定。

但根據現行傳染病防治法對於地方主管機關違反第5條所定權責事項,或違反第17條第1項指揮官統一指揮、督導協調者,並無相關行政裁處罰則規定。陳時中表示,地方主管機關未落實執行防疫政策或有逾越法規權限作爲,是否適用傳染病防治法規範,未來可於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時,參考立法例並同爲立法政策評估

另外,陳時中強調,彰化縣衛生局違反指揮中心防治政策、處置或措施,另涉有公務員違法或怠於執行職務失職行爲,應由彰化縣政府依其具體情節循公務員服務法、考績法及懲戒法等規定辦理

▲指揮中心針對彰化縣衛生局就無症狀居家檢疫者執行採檢研析說明。(圖/翻攝自Facebook/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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