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清芳分16億非第一 她贍養費多1億被富婆婆認證「永遠的兒媳」

張清芳領16億贍養費,謝玲玲當年離婚轟動,分得約17億贍養費。(圖/中時資料照片

謝玲玲離婚後和無緣婆婆林餘寶珠感情仍好。(圖/翻攝自hlingling、upochu IG)

歌壇東方不敗」張清芳6月和富商老公宋學仁宣佈結束15年豪門婚姻,今(15日)週刊報導張清芳從身家約150億的宋學仁手上取得16億天價贍養費,然這筆數字並非女藝人離婚之首,「婉君表妹」謝玲玲1995年和香港鉅富林百欣次子林建嶽離婚時,贍養費高達17億。

63歲謝玲玲當年演出《婉君表妹》,被譽爲當代天才童星,1980年她和知名富二代林建嶽結婚,陸續生下2子3女,然男方不顧已婚身分,與「小倩王祖賢傳出緋聞,後來還不惜提出離婚,據《鏡週刊》報導,謝玲玲取得約17億臺幣的贍養費,並將林建嶽給她的股票賣掉,改到上海等地投資房地產,成爲包租婆

而謝玲玲後來與林建嶽的母親林餘寶珠仍維持良好關係,2016年林餘寶珠過90大壽,謝玲玲曬出帶着一雙兒女替無緣婆婆慶生照片,當時她下跪替餘寶珠奉茶,並作揖說:「恭祝我的永遠婆婆90大壽,祝願她永遠健康平安,快樂」,林餘寶珠也曾表示將謝玲玲視爲「永遠的兒媳」,過去有媒體問謝玲玲是否想見王祖賢復出?謝玲玲低調說:「這要問她,但我本人是不會復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