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NET蓋商場 原包商大日開發不迴應

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爭議延燒,大日開發公司19日表示,一切依法,不便對外迴應。(讀者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

基隆市政府2016年與大日開發公司簽訂OT(營運、移轉)促參合約開發東岸立體停車場,大日找來NET主富公司斥資2.89億元興建2至4樓商場,大日去年12月約滿後,市府重新招標由微風集團得標,但NET認爲2至4樓商場是公司資產不願移轉給微風,而引發產權爭議。大日開發公司昨表示,一切依法,不便對外迴應。

基市府2015年對東岸立體停車場透過促參方式招商,隔年1月市府與大日開發簽訂OT(營運、移轉)促參合約,大日開發2016年找來NET增建2至4樓東岸商場並負責營運、招商,東岸商場2至4樓建照、使照登記人爲基隆市政府,在2018年2月落成啓用。

不過,當時基市府未另與大日開發改簽訂ROT(增建、營運、移轉)合約,僅在議會表示,雖然以OT案招標,但契約內容享有ROT精神,最終都要交由政府管理,後續產權登記因有相關規費爭議,市府擱置未處理。

去年12月31日契約到期,基市府決定重新招標,與微風集團合作改以ROT方式合作,導致與大日開發合作經營東岸商場的NET相當不滿,認爲斥資2.89億元興建2至4樓東岸商場屬於公司資產,市府不應將該公司所屬資產移轉給微風集團。

基市府認爲,市府OT合約是與大日開發簽訂,從頭到尾都未與NET有任何契約關係,NET有任何訴求都屬於與大日開發間的問題。另外,商場建照、使照起造人都是基市府,因此合約到期之後,增建的商場都應轉移回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