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攻防花東快特別條例草案 交通部:無法推動

公路總局重啓花東快速公路可行性評估,從花蓮到臺東全長173.7公里。圖/公路總局提供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提出「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明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排定審查。交通部在會議報告指出,基於憲政分際,充分尊重行政權完整,不宜擅爲增加預算支出,本條例「確有窒礙難行之處,致無法推動。」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明天審查由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等33人,擬具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傅崐萁也盼推動國道6號延伸花蓮、環島高鐵等。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批評,憲法規定立委的權力就是質詢、修法等,由立委提特別條例、特別預算要限期完成,已侵犯行政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此舉違憲。

交通部在會議報告中指出,2020年10月重啓花東快速公路可行性評估,目前已進入期末報告階段,預計今年8月完成。

交通部表示,本計劃路線長達174公里,路廊行經至少約11個原民部落,亦涉及特定農業區、國際知名的花東縱谷自然景觀、都蘭山(臺灣富士山)、以及地震帶、利吉惡地等地質敏感區域等,相關後續環評作業程序敏感複雜,「容易造成與環保團體對立」。

交通部指出,本案未來若經環評審查決議不宜開發,將造成本條例無法執行。另行經原民部落,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相關開發計劃應諮詢原民部落同意始得開發。

另外,因本計劃建設規模及經費龐大,目前初估約2555億元,依《憲法》第70條,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爲增加支出提議,本特別條例立法,「恐產生立法權干預行政權憲政爭議」。

交通部也提及,本花東快計劃案建議仍宜經專業評估結果後,採個案計劃循行政院中長程個案計劃審議程序辦理,經檢討目前尚無設置特別條例需求。

交通部說,本草案實質內容,現階段已由交通部公路局辦理可行性評估研商中,依據目前公共建設推動評估審議程序,不僅開發過程需兼顧程序正義,亦需確保花東地區環境人文永續發展,故請委員審慎考量,並能基於憲政分際,充分尊重行政權完整性,不宜擅爲增加預算支出,本條例確有窒礙難行之處,致無法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