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錢不屬於我」他拾獲皮夾送警局...6個月後1660元全捐了

網友羅傑現金1660元全都捐了。(圖/網友羅傑授權提供)

網搜小組/採訪報導

全捐了!臺中市網友羅傑在去年意外拾獲一隻皮夾,裡面只有現金1660元及1張發票,由於沒有身分證件,只好送到派出所供認領。如今6個月時效已過,該皮夾仍然無人認領,依據《民法規範,該皮夾及內容全歸羅傑所有,他20日也將其領回,並把現金全部投入愛心捐款箱,獲得網友大讚

羅傑表示,105年3月25日,他在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上拾獲皮夾,翻開一看,裡面有千元大鈔1張、五百元鈔票1張、百鈔1張及60元的零錢總計1660元,此外還找到一張發票,但卻未見身分證件,由於無法辨認失主,只好送往派出所供認領。

如今已經過了逾9個月,依據《民法》規範,失物若滿6個月仍無人認領,可全歸拾獲人所有。羅傑20日上午也接獲通知,前往派出所將這隻皮夾領回。

這筆平白無故獲得的現金該怎麼處理?羅傑左思右想,覺得這筆錢還是不屬於自己,最後決定將全額投入捐款箱中,代替失主捐給有需要的人,「我只是希望這筆錢能讓有需要的團體獲得幫助;至於這隻皮夾,我上網查了一下,價格大概介於300至500元左右,因此我就留下來當作紀念了!」

羅傑將捐款的過程錄影PO上爆廢公社,短短8個小時就獲得上萬網友按贊,「真的很有愛心,謝謝你」、「樓主好人,一生平安」、「你真的很棒耶,我昨天才剛去警局領回我遺失的證件,錢包和現金都沒了」、「超有愛心,這樣做也不怕有紛爭」、「佩服你的人品,要是我就放進自己口袋了!」

▼羅傑在去年3月拾獲的皮夾外觀,上網查詢後價值大約僅有500元。(圖/網友羅傑授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