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換股案 網銀求償4.7億

智冠。 聯合報系資料照

遊戲通路龍頭廠智冠(5478)經營權之爭持續延燒,大股東網銀昨(26)日宣佈,擬向智冠公司、智冠董事長王俊博等人提告求償4.79億元,並將號召有意共同參與求償的智冠股東。

網銀提出求償,智冠迴應,公司一切合法合規,目前尚未收到訴狀,且網銀所言於法不合,理由也不知所云。

智冠昨天股價開盤再度跳空跌停,吞下第三根跌停板,盤中買盤進場打開跌停板,終場跌幅收斂至7.52%,下跌11.5元,收141.5元,成交量6,616張。

網銀因一路增持智冠股票,引發此次智冠經營權大戰,智冠在21日宣佈,董事會通過與榮剛換股結盟,換股比例爲每1股智冠普通股換2.2股榮剛普通股,股份交換基準日暫定明年1月31日,交易完成後,榮剛將持有智冠18.32%股權,成爲第一大法人股東,因此次換股折價幅度高達近四成,引發網銀不滿。

網銀指出,身爲智冠股東,因前述智冠董事會的決議,有高達4.79億元的鉅額股票跌價損失,相信衆多智冠股東也同受害,爲保障公司與全體股東權益,將對智冠及同意本次股份交換案的智冠董事長王俊博、董事張宏源、施明豪及獨立董事徐守德、林軒竹、潘明燦等人,就公司所受鉅額股票跌價損失提出民事求償。

據悉,網銀引用的法條是根據民法第28條、第184條、第185條,以及公司法第23條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