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衡監督失能 基泰當然出事

(圖/本報系資料照)

基泰建設在大直興建豪宅,設計失當、營造不良,不巧遇上潛勢液化的地層結構,引發鄰房直線下沉,震驚國內。輿論追打建設公司,臺北市政府也忙不迭地聲請假扣押,預防建設公司脫產。鬧哄哄的同時,立委高嘉瑜指責「基泰大直」建案的設計、監造是同一人,質疑球員兼裁判;而監造人、建築師待過北市建管處,起造人董座曾擔任都市計劃跟都市設計委員,她也質疑起造、監造全都是北市府關係戶。

高嘉瑜的說法引發建築師團體抗議,聲稱「建築師當然負有其監造責任,施工品質跟責任應該回歸到營造端,而不是建築師的責任」。建築師團體認爲依法沒有規定建築師不能兼理監造。高嘉瑜的說法不對嗎?

制度化的管理須講求制衡監督。建築師本來就不該是業主。若不是建築師成爲業主,怎會設計開挖11.95公尺,避開地下室挖12公尺審查結構的規定?沈祖海是名建築師,當他不再做建築師時,當然可以投資創設建築公司。但是,他必須將建築公司投資人與建築師的角色區分清楚。

尤其不能既是建築案的投資人又是建築設計師,這叫利益衝突。建築師不能既做設計又做營造,這叫利益衝突。監造是受業主囑託督促營造者,依照建築師的設計確實施作。建築師不能既做設計又做監造,這叫利益衝突。高嘉瑜的說法一點也沒錯,錯的是現行的法律規定。高嘉瑜既然職司立法,發現立法瑕疵,就應該立刻着手修法。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爭議不斷,引發檢察官與廉政署關切。既然有了檢察官偵查犯罪,又何勞廉政署插手呢?廉政是監督行政責任,檢察是偵查犯罪,是不同的分工。當年要把調查局掌管的「人二」獨立出來,予以制度化。但是要放在哪個單位裡,一直搞不定。

馬英九執政時棄置制衡機制不顧,硬將廉政署放在法務部之下,成爲行政院的三級機關,讓行政自己監督自己,還大剌剌說檢察官、調查局、廉政署加上警察形成「交叉火網」。依照法理而言,廉政署既然是監察行政紀律,當然該設在監察院,與審計部一樣,成爲監察院的二級機關。

這種不考慮設置制度上制衡的防弊機制,卻球員兼裁判,以行政權包庇行政官員,卻對勤懇負責的公務人員採防盜方式的質疑監管,這樣有任何效用嗎?

新聞報導行政院補助縣市政府的上億元工程,不少都被揭穿是豆腐渣工程,漏水屋頂、廢土棒球場等耳聞不斷。在機關內部配屬檢察官的廉政機構,交叉火網到底發生作用了嗎?

4年一次的總統與立委選舉又來了,這次無論哪個陣營掌握政權,都該對顛倒了的制衡監督制度做些整頓吧。(作者爲東吳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