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衡的獎學金制度

劉千瑜

筆者日前讀到管中閔政務委員對馬總統建言,讓公費縮短爲一年,因爲認爲二年級之後可以申請到其他經費,這個見解令我有許多感觸。加上,前陣子看到了許多給予科學類的獎助學金,對就讀人文社會科學博士生來說,只能說非常羨慕!許多學校不給經費,有的給予工作機會或是學分抵免來讓學生打平收支,但是生活上仍是辛苦。而另一方面,政府給予外國人來臺灣中文的獎助學金,以臺灣物價而言,非常優渥。如此對比,不知道政府在改革獎學金制度可否多方瞭解以做調整?

美國法學院來說,許多學校完全不提供博士生獎學金,學費第一年超過四萬美金,而昂貴的生活費是很大的支出。美國東岸大城市宿舍月租動輒超過一千美金,校外住宿許多學生爲了省錢而住客廳或是出租客廳空間;兩三個人住一個房間也是大有人在。即便如此,一個人光是房租,每個月還是要花超過六七百美金。如果完全沒有獎助學金,學生們如何負擔這些費用

業界以及各方資源灌注在學校已經有許多獎學金的自然科學界,反觀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博士生,當投入瞭如此多的時間與金錢,如果是以金錢投資回收角度,不知何時才能打平。臺灣政府發出的獎學金,對留學生而言相當重要,尤其是學校完全不提供經費補助的博士生,相當感謝也需要這些獎學金資源,因爲不管成績如何,第二年學校也不會給予獎學金。但是像留學獎學金等非全額獎項,只能領取兩年,以學校不提供獎學金的博士課程來說,博士生領取了這筆獎學金之後,除非完成返國義務,不然也不能再領取其他教育部公費或留學獎學金,但還需要許多其他資助。第三年之後在國外的經費,國科會似乎也沒有給這方面的補助,可是一般而言,博士學位至少三年才能完成。中國大陸反而增加了給予學生的獎學金資源。據中國同學的分享,中國政府給予大學生許多種出國留學獎學金,而且對於不同地點也給予不同比例的生活費。即便是物價高昂的城市例如紐約地區,他們可能給三四年,但經費卻可以讓同學們儲蓄使用到第四年第五年完成學業。臺灣也在檢討獎學金制度時,是否也可以多去實地考察瞭解不同國家不同學校與科系給予獎助學金的差異?尤其請考量不同國家地點的生活經費,當美國東部的華府與紐約都是昂貴租金的情況下,生活經費補助竟然不比其他地區高多少,實在有點不成比例!

相比之下,臺灣政府給予外國人高額獎學金到臺灣學中文。當臺灣與美國日本許多大城市的物價差了好幾倍,可是外國人來臺與臺灣留學生在國外的生活補助經費相去不遠,讓人不禁思索臺灣政府的獎助重點到底在哪裡?留學生還必須經過激烈的競爭才進入各所大學學習,離鄉背井,但是臺灣政府的支持似乎沒有很跟得上物價潮流。反倒是給外國人士到臺灣的經費相對於臺灣物價非常優渥,還望臺灣政府是否在獎學金制度設計上,可以多參考各地物價水準,以及並非所有博士課程都有學校獎學金補助,以更貼近現實生活情狀

作者劉千瑜,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院博士生。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