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助省錢 酒駕男感心一次繳清罰款

行政執行署從省錢角度出發,成功勸導酒駕累犯繳清罰款。(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執行署爲政府追債,常與民衆站在對立面,但所屬臺北分署日前處理一起遊姓中年酒駕累犯拒繳罰款案件時,執行人員發揮同理心,主動從省錢的出發點替遊男着想,告知若繼續積欠罰款,日後可能將重複負擔不同銀行間每筆250元的手續費,果然成功打動遊男一次繳清剩下的罰款餘額。

臺北分署指出,該案例爲新北市一名50多歲的遊姓男子,2021年1月20日上午9時許,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永和區環河東路三段,經員警攔查酒測值超標,員警又發現遊男是5年內第2次酒駕違規,於是移送新北市交通裁決所依法裁罰9萬元,並吊銷他的駕照。

當時遊男以經濟能力不佳爲由,向裁決所申請辦理分期付款,每期繳納5000元,但他只繳納了一期,其他就未繼續繳納,交通裁決所因此在今年1月,將全案移送臺北分署執行。臺北分署收案後,在同年月24日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遊男全部銀行存款,接着在2月10日再核發執行命令,准許裁決所收取已扣押的遊男存款,共8萬2102元。

遊男接獲執行命令,向臺北分署瞭解原委,執行官從雙方對話當中,發現遊男還有其他銀行的存款也遭扣押,只是部分銀行尚未陳報扣押結果,所以分署還不知道。分署人員於是從省錢角度出發,主動替遊男着想,好言相勸他趕快把罰款繳清,否則之後再通知其餘銀行解繳扣押款時,每筆都要被銀行加收250元手續費。遊男聽完深覺有理,決定一次繳清餘款,讓整起案件順利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