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秒退3推車「頂新傷品」 松青店長遭告妨害自由4罪

松青陳姓店長阻止民衆秒退,被告4罪名。(圖/東森新聞,下同)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秒退行動又引發衝突!3名年輕人跨年夜到臺北市信義路2段的松青超市,一口氣要買3個推車的林鳳營牛奶味全商品,被業者制止,雙方鬧到警局;陳姓店長遭告妨害名譽、妨害自由等4項罪名。業者3日出面反控秒退民衆違規在先,不但在店內攝影還破壞商品,在上面貼「頂新傷品」。

據瞭解,2男1女到即將結束營業的松青超市,將林鳳營牛奶、優酪乳柳橙汁豆漿等味全商品放進推車,準備結帳後退貨,被店員制止,「你們不要亂搞我店裡東西,可以嗎」;3人則回「我們要買呀」,聽到店員說「真的要買嗎,那你們不準給我退貨喔」,反問爲什麼不能退。消費者認爲不買沒用,頂新還不是賺很多錢。

當時陳姓店長上前阻止,用手拍掉消費者的正在錄影手機,表示超商內不能拍攝,「我們門口公告,不要拍我了,我有肖像權喔」、「不賣總可以吧」,隨後推走推車,遭消費者反嗆「你這是強制罪」。事後,3人到警局控告陳姓店長妨害自由、妨害名譽、公然侮辱和強制罪。

但業者提出監視器畫面自清,表示陳姓店長在阻止的過程中,有稍微碰到消費者,但沒有推他們也沒丟民衆包包,而是輕輕放;業者也反控,民衆違規在先,不顧店內規定攝影拍照,還貼上「頂新傷品」貼紙破壞商品。

代理店張綠津表示,當時10多瓶商品都被破壞,他們只好自己買回家,「(被嗆)可以不要做啊,幹嘛要這樣諸如此類的事情,因爲我們都已經剩下這些日子了,然後卻這樣搞我們,真的很累。」截稿爲止,秒退民衆並未出面迴應。

▼2女1男到松青要秒退。

▲▼店員嗆秒退民衆別亂搞、不準退貨。

▼秒退民衆在味全商品貼「頂新傷品」貼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