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大學男友又心動了! 已婚女淪小三「生下1子」就被拋棄

▲已婚女複合大學男友,意外生下一子後被拋棄,還被求償100萬元。(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石姓男子在大學時期方姓女子戀人,不過因故分離,沒想到多年後重逢又心動了,雙方雖然都已經各自有家庭,不過還是發展戀情,甚至還讓女方懷孕生下一子,結果自己卻選則迴歸家庭,讓女方獨自照顧小孩陳姓妻子發現這件事後,一氣之下對方女提告,並求償100萬元。

陳女指控被告明知石有家庭,但還是從2015年8月起至2017年2月爲止,共和先生髮生過31次性行爲,並因而產下一子,「不法侵害我的配偶權利,甚至造成我的精神痛苦不堪」,向被告求償100萬元。

對於指控,方女辯稱,和男方爲大學時期曾爲男女朋友關係,最後分開後,雙方各自嫁娶,多年後意外重逢,結果男方稱婚姻不幸福,導致自己誤信時已經離婚,還發展出戀情,甚至是意外懷孕,但是對方卻選擇迴歸家庭,只有自己獨自一人撫養小孩,「我有意願賠償陳女,但是對方請求賠償的金額實屬過高。」

法官認爲,被告明知石男已經結婚,仍與男方交往併發生性行爲,足以動搖對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侵害陳的配偶權;審酌兩造的身分地位以及經濟能力,判被告應賠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