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黎明重劃弊案二審 前立委楊文欣改判4年10月

檢方偵辦臺中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弊案,重劃區自救會到司法大廈前表達訴求,呼籲檢方追查到底。(資料照片)

臺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弊案,前立委楊文欣等人被控以400多名人頭地主,取得重劃會主導權,透過虛增拆遷補償費及工程費等13億餘元,詐取1.2萬餘坪、市價逾60億元的抵費地。一審依背信等罪判楊等12人徒刑5年6月不等、沒收犯罪所得土地9000多坪。二審30日宣判,改判楊4年10月,可上訴。

一審在2021年10月宣判,法官依背信及僞造文書等罪判楊5年6月,並宣告沒收富有公司名下的「交六」土地9000多坪,其他11人各依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5年6月至5月不等。

富有公司昨發表聲明表達悲憤與委屈,並指出,公司承辦重劃依法取得抵費地,未來將上訴,希望相關單位正視自辦重劃辦法的不足與疏漏,進行修法,讓後繼自辦重劃有更清楚遵循的法令。

富有公司創辦人林世民在2006年與楊商議,引進長億集團資金,找地主協助成立黎明重劃籌備會,並與前臺灣省政府規畫師傅宗道、允九營造前董事長紀玉枝4人組成富有經營決策會。黎明自辦重劃區面積有186公頃、土地所有權人2619人,是中市面積最大的自辦市地重劃案,由富有承辦、允久承包工程。

判決指出,富有公司爲掌控重劃會,出資購地後以買賣名義登記在467名人頭名下,雖每人僅約A4紙張大小土地,但佔所有權人18%而順利取得理事、監事席次。決策會還虛列地上物拆遷補償費2.3億餘元、公共設施工程費近10.9億餘元,共13億餘元。

經重劃會檢送資料給中市府覈定,富有公司因而分配詐取1.2萬坪抵費地,當時市價逾60億元。但楊辯稱,他原是董事長後改任顧問,對後續決策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