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專欄:廖元豪》你真的在乎強制勞動嗎?

2019年10月21日,新疆沙雅縣古勒巴格鎮棉農正在棉田中採摘棉花。(中新社

近日澳洲美國加拿大等地指控新疆出產的棉花,乃是「強制勞動」(forced labor)之產品,並建議抵制「新疆血棉花」。

有趣的是,臺灣輿論網路與媒體)也跟着批評。但除了「聲援」H&M、adidas、Nike等宣稱抵制新疆棉花的品牌外,似乎並沒有加入抵制、拒買的意願。此外,就是修理歐陽娜娜、彭于晏張鈞寧許光漢等「不配合抵制」的臺灣藝人。連總統府也對這些藝人加碼追打,公開說「公衆人物都有一定影響力,重視人權普世價值」。然而,說了半天,都只有「聲援」或「譴責」,而沒有任何實際之行動。既未全面檢視臺灣有無進口、使用任何有「新疆棉花」之產品;亦未加碼進口或優惠那些膽敢抵制「血棉花」的品牌。這充分顯示,臺灣對「強制勞動」的關懷基本上就只是嘴炮而已。

這也難怪,臺灣不但對「強制勞動」的意義與嚴重性不夠了解;我們自己甚至就是國際人權、勞動組織經常質疑的「強制勞動」大宗。碰上新疆棉花事件,我相信多半喊打的臺灣人都對強制勞動不太清楚,但能抓住機會咒罵老共一番,心情就爽。

「強制勞動」,其實就是奴工、奴隸制度的核心。原本勞動關係應該是勞工和僱主的契約自由,依民事法來規範。但若僱主用各種手段使得勞工「不得不做」,而且是「不得不接受惡劣條件而做」,那本質上就是「使人爲奴」。因爲勞工在此時不再有自由決定要不要做的權利,而只能在逼迫下咬牙忍耐。如果強制勞動適用在外地來的勞動者,那還會構成「人口販運」!

2005年的泰勞暴動(或稱「抗暴」)事件,就激起了國際與國內勞動人權團體,對臺灣外籍移工處境的關切。檢視之下,赫然發現移工在臺灣,不僅工作條件惡劣,薪資苛扣,甚至都被僱主限制行動自由。其中最典型卻也是在臺灣最普遍的,就是扣押(美其名曰「保管」)移工的護照,使其不能任意離去。臺灣的僱主與仲介都說,如果不「保管」他們的護照,會怕他們「逃跑」。請問,什麼是「逃跑」?沒有自由的囚犯服兵役軍人,纔有逃跑的問題。身爲自由人的勞工,不來上工也只是違約、債務不履行的民事糾紛而已,憑什麼扣人家護照?「強制」不只是五花大綁手銬腳鐐,也包括用扣證件、心理恐嚇,以及濫用法律程序(例如,報警或請仲介把人送回去)來施壓。這些都是人口販運、強制勞動案件中常見的情形。臺灣人卻習以爲常,而政府也一直視而不見。

這也就是爲何在當年泰勞事件過後,美國人口販運報告就將臺灣「降級」爲人口販運績效不佳的地區。2020年之「童工或強制勞動製造產品清單」中,臺灣與中國大陸都榜上有名-我們的遠洋漁業僱用的外籍漁工,被認爲受到強制勞動的待遇。而美國2020年人權報告,更在強制勞動部分指出臺灣外籍勞工普遍受高額仲介費等債務壓制,同時指控漁工受到毆打、拒給食物與水、扣押身分證件等待遇。凡此種種,關切勞動人權者豈能無視?

說實在,要抵制全世界的「強制勞動產品」,對臺灣來說並不容易。做不到的事,嘴砲也無濟於事。可是臺灣自己的問題,明明就在眼前,全面執政又滿口「普世人權」的政府,難道不該多做點事?(作者爲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