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施鐵腕 年底前再拆6處農地違章

新竹縣政府對農地違章施鐵腕,在湖口鄉強制執行5處後,年底前將再拆除6處。(羅浚濱攝)

新竹縣政府爲遏止農地種工廠、倉庫及超商等違章,查報列管後施鐵腕,陸續強制執行,並請各公所加強巡查通報違章,竹北市鳳岡路一處上千坪農地被檢舉正在蓋違章,縣府連續裁罰並祭出強制令,地主日前主動拆除,縣府說,年底前將再強制拆除6處農地違章。

縣府統計去年到今年3月農地違章有61件,以湖口鄉21件最多,針對湖口5處限期未改善的違章採取強制拆除,並專案清查農地經營超商,發現在都市土地和非都市土地的超商有379家,在農地種超商有40筆土地。

工務處代理處長陳盈州表示,今年拆除違章預算預估能拆除20件農地違章,5月起針對湖口5件列管未改善的農地倉庫強制執行後,後續盤點竹東、新埔、寶山、新豐及竹北等處農地違章,排定6處未改善的農地違章強制拆除。

縣府並請各公所加強農地巡查,發現施工中農地違章立即回報,6月接獲通報竹北市鳳崗路一處上千坪農地在蓋違章,會勘確認未農業使用,裁罰地主18萬元罰鍰,10月7日發現仍有施工,現場制止無效,再罰24萬元罰鍰,並祭出強制令,地主日前自行拆除。

地政處長古瓊漢指出,農地上種工廠若限期3個月未改善,依法裁罰6萬至30萬元罰鍰,按次累加裁罰,如經3次查驗未改善,立即斷水斷電,若未能於期限內改善完成,縣府將排入拆除期程強制執行。

農地違章經拆除後,必須恢復農用,現況如有水泥舖面等其他違規行爲,得按次處罰,除違反區域計劃法辦理外,並得移送地檢署按刑法起訴,可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呼籲意圖違規人宜三思,切勿以身試法。

農地違章拆除前的房屋屬房屋稅課徵範圍,即使現況已拆除,仍應補徵房屋拆除前的房屋稅,提醒業者要設廠請依合法程序申請,不要擅自破壞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