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挑女童!色伯2度偷摸女童屁屁遭狠逮 代價慘痛

一名52歲李姓男子去年2度觸摸女童的臀部,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去年間數度在路上隨機觸摸女童的屁股,慘被移送法辦,李男雖辯稱自己是不小心碰到,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認定李男罪嫌屬實,審酌後依犯性騷擾罪,應執行李男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52歲李姓男子2022年11月上午間在某間超商前的人行道,巧遇一名女童正在停等紅綠燈,竟自後方伸手觸摸女童A臀部1下;事隔4日,李男趁搭乘公車時,發現一名女童B趴在母親背上熟睡,又再度伸出狼爪觸摸女童B臀部2下被抓包,案經A女及B女母親報案,李男遭移送法辦。

李男接受偵訊時,否認性騷擾,稱自己因爲跌倒纔不小心碰到A女屁股,至於B女部分,則是公車緊急煞車時,他不慎摸到B女屁股,並不是故意,但檢察官勘驗A女、B女母親的證述以及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並沒有李男跌倒不甚觸摸到女童臀部的情況,也無公車緊急煞車的情況,認定李男罪嫌屬實,依法提起公訴。

臺北地院審理時,法官指出,李男爲成年人,卻因爲一時衝動,趁着A女及B女不注意之際做出性騷擾行爲,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觀念,使2人身心受創,實在不該,考量李男以打零工維生,無前科,且終於認罪等情狀,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等2罪,各處有期徒刑5月,應執行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