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熱水器便宜行事 父害死女又吃官司

黃姓男子與女兒同住,今年1月女兒因裝在陽臺的熱水器燃燒未完全,導致吸入過多一氧化碳窒息死亡。新北地檢署認定黃男安裝熱水器時便宜行事沒有預防,涉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黃姓男子與女兒同住,今年1月26日中午女兒卻因裝在陽臺的熱水器燃燒未完全,導致吸入過多一氧化碳窒息死亡。新北地檢署認定黃男在10年前安裝熱水器時明知陽臺通風差卻便宜行事沒有預防,涉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檢方調查,黃男10年前於住家陽臺裝設屋外式瓦斯熱水器(RF型),案發當天黃男在浴室盥洗時,熱水器排放的一氧化碳充斥陽臺,黃的女兒房間靠着陽臺,當時剛好開着窗,導致一氧化碳飄入女兒房間內,在房內休憩的女兒吸入過多一氧化碳窒息而死,黃男在洗完澡發現女兒沒有反應,緊急報案仍挽不回女兒生命。

檢方認爲,黃男安裝的RF型熱水器應裝設於戶外,但黃家的陽臺又安裝玻璃窗影響通風,相當於把熱水器安裝在室內,黃應注意熱水器燃燒瓦斯產生的一氧化碳會堆積陽臺無法排出,改裝電熱水器或強制排氣型熱水器,或加裝排氣管,黃男卻忽略這步驟,導致女兒喪命,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過失中的注意義務,是很個案去認定有無注意到」,曾任主任檢察官、現任全量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陳建良說,很多時候是家庭悲劇,大家都不願意,但法律的角度還是必須理性討論,注意義務的苛責性到哪?有沒有防止發生悲劇的可能性,不是告訴乃論罪,刑法無法說你願意提告或是不願意,「畢竟那也是一條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