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騎樓登記停車位 被誤開罰單

臺北市文山區有民衆住家門口騎樓使用執照登記爲停車位,不料不僅門口被設置「騎樓禁止停車」的牌面,還被開出4張共2100元的罰單。(臺北市議員曾獻瑩研究室提供/劉彥宜臺北傳真)

臺北市推動機車退出騎樓政策多年,有民衆把自家門口騎樓登記爲停車位,仍被員警連續開出4張共2100元罰單,直呼有夠冤枉。市議員曾獻瑩呼籲,市府應善用系統,整合資訊讓警員在第一時間開單時就知道狀況,避免民衆申訴爭議罰單徒增困擾。臺北市停管處迴應,未來新設機退範圍,將會和市府建管處做騎樓資訊比對。

曾獻瑩接獲文山區一名屋主陳情,自家騎樓雖提供行人通行,但使用執照登記是停車位,結果不僅門口被設置「騎樓禁止停車」的牌面,警察也開錯罰單。

屋主抱怨指出,最近幾個月接連被檢舉達人檢舉3次,和家人共遭警方開出4張罰單,3張500元、1張600元共2100元,雖提出申訴後已撤銷罰單,但過程造成許多困擾,不僅被開錯罰單,市府同時發放停車位使照和禁止停車牌面,讓民衆對於能否停車相當混淆,十分不應該。

曾獻瑩表示,北市目前共有1802條機車退出騎樓路段,陳情人的建物屋齡約有40年,騎樓使照是停車位同時被設禁止停車牌面的類似個案,大部份發生在老舊建物,新的建物已不太可能有相同問題。

他說,去年北市警察局在禁止停車標誌處所、禁止停車標線處,開出9萬8939張罰單,其中就有1172張罰單經申訴後被判定免罰,包括失竊車違停、違停被重複舉發及違停在私繪紅線等情形。

曾獻瑩呼籲,市府應善用系統整合資訊,協助員警在開罰單的第一時間就知道狀況,避免一再出現爭議罰單,也可避免引發民衆浪費時間和精力提出申訴的困擾,減少徒增行政人員作業。

停管處長李昆振回覆,陳情人住處位於機退路段的老舊建築,雖然有停車位使照,但停放機車對其他住戶有公共安全疑慮,行人也已習慣行走在沒有機車的騎樓,考量當地停車需求,停管處會在附近尋覓更適合停車的空間,畫設停車場後並轉移機車停放,以尋求行人和住戶雙贏。

他說,未來新設機退範圍,將先到場會勘和當地民衆取得共識,也會和建管處做資訊整合、比對機退路段,以免讓民衆對法令產生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