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2婦人撿路邊水果 遭人告竊盜警雖不忍仍送辦

警方調閱附近店家監視器畫面,發現有2位婦人在不同時段,涉嫌行竊該處水果。(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2名70多歲從事資源回收的老婦人,因誤以爲路邊水溝蓋上的3粒「菠羅蜜無人要,竟不約而同將水果「撿」回家臺南市警一分局據報循線將2人查獲,2位老婦人均表示是基於勤儉美德帶回家,並無竊盜之意,警雖十分同情,惟竊盜乃公訴罪,全案偵訊後仍依法送辦。

一分局德高派出所受理阮姓民衆報案稱,於9月1日中午左右,擺放在東區崇善路自宅門前水果遭竊。阮姓被害人表示,日前在市場買了3粒菠羅蜜水果(價值新臺幣2400元),因爲該水果尚未成熟,故放在自家門前水溝蓋上曬太陽來加速它成熟,沒想到竟會被他人偷走。

員警據報即至現場附近實施查訪,並調閱附近店家之監視器畫面,發現有2位老婦人在不同時段,涉嫌行竊該處水果,德高所所長隨即擷取該竊嫌畫面及相關特徵資料,交付所內同仁循線追查,以求儘速破案。

偵辦員警在所長指示下,依據竊嫌畫面及相關特徵資料循線積極追查,終將2位涉有重嫌之老婦人通知到案說明。員警調查,該竊案涉案的許姓婦人(女、74歲)行竊一粒菠羅蜜及吳劉姓婦人(女、77歲) 行竊2粒菠羅蜜。

許姓及吳劉姓2人,分別於警詢上,均向員警解釋說,平時以資源回收爲業,因爲當時路過該處,發現路邊水溝蓋上有3粒水果(菠羅蜜),以爲是民衆丟棄不要的,又見其水果外觀良好,基於「勤儉之本」,所以纔會撿回家中,並沒有存心要偷竊水果的意思

員警調查瞭解後,雖對2老婦人心生惻隱之心,但竊盜罪乃公訴罪,警方無從寬恕,全案偵訊後仍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