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處有鬼」 男竟持超長武士刀砍殺房東

租屋有鬼」 男竟持超長武士刀砍殺房東(示意圖/達志影像)

懷疑房子鬧鬼,竟攻擊房東,一名住在桃園的32歲陳姓男子,認爲租屋處「不乾淨」,且每天照鏡子感覺氣色越來越差,因此約洪姓房東出來,想要討論房子的事情,想不到碰面後陳男直接開車衝撞房東夫妻,再拿武士刀追砍,被逮捕後還狡辯用武士刀就像「老師處罰學生一樣」。

陳男向洪姓房東承租房子,沒多久發現牆壁發黴、每天照鏡子感覺氣色不佳,且鄰居告訴他「房子有鬼」,因此陳男認爲房子被動手腳。去年12月23日,約房東想要談退租,當天下午洪姓房東與和葉姓妻子依約現身,突然被陳男駕駛的小客車高速衝撞,接着用武士刀朝房東頭部、還有胸腹地方砍殺,幸好有安全帽阻擋。

但陳男怒氣未消,繼續用持武士刀朝房東腰部揮砍,洪姓房東快速抓住刀柄,並大聲呼救,附近的施工人員聽到吵鬧聲,合力制伏陳男並報警警方抵達現場,查扣1把武士刀、1把摺疊短刀檢方殺人未遂、公共場所非法攜帶刀械罪等罪嫌起訴陳男。

陳男在法庭否認有殺人犯意,宣稱是因爲租屋問題起爭執,只是想嚇唬房東,開車衝撞是因爲情緒有點失控油門踩比較大力;且房東是職業軍人,可能會防身術,纔會持武士刀想要嚇他,強調自己的揮砍是「重重提起、輕輕放下」,就像老師處罰學生,認爲僅構成傷害罪

法院審理時認爲,武士刀刃長43公分、刀柄長19.5公分,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列管刀械,此外,武士刀相當鋒利,陳男拿來朝人揮砍,致使被害人大量失血機率高,且洪男即時用手阻止武士刀之揮砍,纔沒傷及要害,如果只是教訓嚇唬,不須下此重手;加上開車衝撞已有警告效果,可見陳男殺人犯意明確。

且陳男精神鑑定報告書顯示,他並未受精神疾病影響導,導致行爲辨識能力下降,因此法官認爲陳男犯罪情節嚴重,但考量雙方和解,最後依公共場所非法攜帶刀械罪、殺人未遂罪,各判8月、5年6月,合併執行6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