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貴臭豆腐!3女返鄉脫口罩爽吃恐罰4.5萬⋯求饒喊:不清楚規定

花蓮三名女子返鄉脫口罩大啖臭豆腐,遭警方取締。(圖/記者兆麟翻攝,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本土疫情尚未趨緩,花蓮縣連續多日零確診,不過,玉里鎮民廣場公園昨(5日)有3名女子從外地返鄉,無視防疫規定,脫下口罩享用臭豆腐。警方獲報後立即上前取締,全案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未戴口罩,函送衛生局裁罰,每人最高可罰1萬5000元。

警方表示,三級警戒期間,依規定民衆外出時須全程配戴口罩,並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營業場所依規定停止營業,餐飲小吃店一律外帶不內用。然而,員警5日進行市場防疫稽查勤務接獲民衆報案,稱玉里鎮鎮民廣場公園(舊玉里國小)有民衆無視防疫規定,未配戴口罩且室外飲食,遂派員到場瞭解;經查3名女子正在享用臭豆腐,警方立即蒐證,而女子自稱從外地回來故鄉,向警方表示不清楚規定,請警方通融一次,並對於自己違反防疫措施一事表示有疑義

對此,員警隨後通知玉里鎮衛生所稽查人員到場協助,稽查人員到場後,全案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未戴口罩,函送衛生局裁罰。

玉里警分局陳蔚文表示,民衆防疫意識提高,近日常接獲民衆向派出所報案檢舉,有未配戴口罩或是在公園羣聚聊天情形,在此呼籲民衆外出須全程佩戴口罩,否則會被裁罰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另外,即便室外保持社交距離,在空曠公共場所或是未超過室外10人以上的戶外空間,也不行取下口罩用餐,這都等於違反未戴口罩之防疫規定;希望民衆疫情期間共體時艱,保護自身才能保護自己最深愛的家人,玉里分局加強稽查的頻率,嚴格守護這座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