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笑怒罵,不過也是嚇唬嚇唬寧夏,方時佑哪裡肯於她真的計較。心裡知道她做的辛苦,可是偏偏“血汗錢”還不多,在這個城市可能也就剛剛夠養活自己外加存一點小小的積蓄。但是,他在她的眼中是看到了快樂的,無論是工作做的多累,她見到他是總能笑容相迎,不是面兒上的,而是眼底迸發的。
有些事情,寧夏堅持,方時佑就真的不想強求。她有她的生活,她的圈子,也真的不必完全依附與他。她也是個人,他又何必霸道的把她禁錮在自己的懷中。這些道理,方時佑都懂。
她的感情,他感受的到,這就足夠了。他無法忘記那一次次窩心的溫暖,從心底到指尖,到眼角眉梢,都是暖的,她給的溫暖。
答應了寧夏晚到,可方時佑還是去的挺早,仰坐在駕駛位的座椅上,望着窗外的大廈,想着某人在裡面伏案工作,然後急的抓耳撓腮的模樣,方時佑就哧的一聲笑了起來。
車的副駕駛位子上放了一個保溫包,裡面有一份奶綠和一塊蛋糕。知道某人加班着急,能力不夠又偏偏生了個工作狂的性格,事情做不完時總會連上廁所都要憋到撐不住纔去,更別提喝水和吃飯了。
等着等着,電話就進來了,看見是寧夏的方時佑便趕忙接了起來。
“你在哪兒呢?你出門了嗎?我這馬上就做完了,你快來吧!”
一句“你快來吧”如同救火,方時佑偷笑一陣才沉了沉聲音道,“我去哪兒啊,我就在你樓下呢。不着急,慢慢做,收拾好了再下來,別毛毛躁躁的!”
他說話總有幾分教訓的口氣,可是不這樣也不行,他知道寧夏那個樣子的一着急,指不定又得弄出什麼事兒來呢。上一次不就是,寧夏急慌慌的往樓下跑,下個樓梯還差點兒摔跤。
“啊!”方時佑教訓人,寧夏那邊卻驚呼了起來,“哎呀,說好了的,我快弄完給你電話,你再出門,你這人怎麼這樣!”
“好了好了,來了都來了,難道你還要把我攆回去,再重新來一次嗎?”方時佑笑道,電話那邊的人也一下子止住了聲。
“好了好了,就知道你心眼多,我鬥不過你,行了吧!”說不過人的時候,寧夏就換了個口氣,可她的心裡還是有氣,氣某人不聽她的,氣某人……
寧夏嘆了一口,“算了,你再等我一小下,我這就收拾好了,出去了。”
聽見那邊的小有怨氣,方時佑笑了,嗯了一聲便扣了電話。時間不大就看着寫字樓樓下的某人,抄着口袋,踢踏着鞋,向車這邊走來。
拉開車門,寧夏就是板着一張臉,看見車座上的保溫包也沒有什麼好臉色,冷冷的問,“放的什麼破東西,不讓我坐?”
看了寧夏一番,方時佑撇了撇嘴,伸開胳膊按住寧夏扒在門框上的手,“氣什麼,你打開看看,都是你喜歡的東西。”
知道寧夏是爲了什麼跟自己這個表情的,他知道她是在意自己,心情也就越發的好。
方時佑看着寧夏,寧夏就沒好氣的瞪了回來,歪着嘴拉開了保溫包的拉鍊。“就知道花言巧語的騙傻子,我說什麼你都不肯聽,不肯聽!”
憤恨的在保溫包上撒氣,一個不小心,寧夏差點就把裡面的奶綠潑了出來。拉開保溫包,一個奶茶杯和一塊蛋糕靜靜的立在裡面,奶茶的甜香四溢,一點一點的彌散在了車廂裡。
“加班到現在,餓了吧,免得你一會兒喊,我先給你備下。”將東西拿了出來,方時佑把奶綠遞到了寧夏跟前,“這個我記得上次咱倆往回走的時候你買過,蛋糕,聽說這家的芝士的做的最好,我也買了一塊……”
擺弄着,如數家珍。寧夏看了方時佑一眼,提起保溫包扔到了方時佑的懷裡,坐上了車。
“買買買,買這些個亂七八糟需要很久嗎,你來那麼早,不知道這些東西都涼了嗎!”寧夏責怪,方時佑卻話鋒不同,“涼了?怎麼可能!剛剛摸還是熱的呢!”伸手,方時佑摸了一把奶茶杯,“我就說嘛,剛纔還是熱的,怎麼可能涼了。”
“你就當它是涼的不行啊,說你什麼你都不肯聽,你!”討厭方時佑如此有理有據的拆自己的話,畢竟是她雞蛋裡面挑骨頭。
“聽,我聽,”一邊是怒氣衝衝的要發威,一邊卻是眉眼含笑的溫柔。“我聽你的,以後啊,什麼都聽你的。你先把奶茶蛋糕吃了好不好啊,一會兒路程有點兒遠呢。”
方時佑真的是有見招拆招的本事,他最懂有什麼用的方式可以讓寧夏啞口無言,就算真有火也沒有地方撒。
悶聲,寧夏喝着那一大杯的奶綠,高興了就再加一口蛋糕。週五的晚上,路上是格外的繁忙,成片的尾燈一閃一閃,成了花海。吃喝一番,渾身暖融融的,靠着車座的後背寧夏就犯了懶,迷迷糊糊的睡了過去。
到地方時,寧夏剛醒來沒多久,看着方時佑一路開在郊外的大路上,兩邊樹木高聳,枝杈縱橫,冬日的晚上多了幾分恐怖色彩。
“外,去哪裡呀,夜深人靜的,搞這麼嚇人呢!”不由抱怨,寧夏揉了揉眼睛,看了看窗外。
“放心,不會殺人棄屍的。”方時佑笑,悠然自得駕車。
拐了個彎之後,寧夏才認出了地方,是某個度假區的別墅羣,方時佑之前帶她來過這裡。那時的他們,還是一種令人屈辱又尷尬的關係。
她被他強上以後被他生拉硬拽的帶到了這處別墅,不過也就是在這裡,她被魚鉤扎破了手卻見到了他神色中的慌張,天又突然下了雨,他竟脫下了他的衣服給自己蓋在身上,把自己抱起來就跑……
點點滴滴,其實,寧夏都記得。當時的不曾多想,現在算起來,倒都是他的心思。
停車,方時佑擁着寧夏就開了門。屋內一片溫暖,寧夏踢了鞋子,大喊着要去廁所就甩了方時佑逃開了。片刻後,寧夏殺了出來,方時佑已經給她準備了熱水,“喝點兒,喝點兒。餓了吧,我這就去做飯。”
方時佑脫了衣服就去忙活,寧夏就端了杯子跟在他身後。
“你呀,這不愛穿鞋的毛病什麼時候能改改。上次就給你買了拖鞋你不穿,好在這裡是地暖,要不你,哎……”回頭,方時佑看見寧夏正打着赤腳,白嫩嫩的一雙小腳,一直落在另一隻的上面,不老實的站着。
聽了方時佑的話,寧夏便回頭望向玄關處。
說上次,寧夏便記了起來。上次,她站在門口,看到了玄關處了一對家居拖鞋,顏色配的清麗又巧妙。男款的,自不必說,是這家唯一一位男士的東西,而女式的,寧夏當時覺得那是他大少爺某位長期女性伴侶的東西,畢竟這種位置的地方,金屋藏嬌最適合不過。
“給我的?你什麼時候給我準備東西了?”跑到玄關,寧夏就看到了方時佑所說的拖鞋,依舊是上次看到的那雙,倒是乾乾淨淨。
“說了上次就買了呢,你沒見過嗎?”方時佑從廚房探出身子來,看着寧夏手裡的拖鞋,“那不就是嗎,就那一雙,你快穿上,免得着涼了。”
寧夏知道方時佑的心思深,卻不知道,從那麼早,從早到時候,他方時佑就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