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寶琳·杜爾十分絕望。警方只願意將唐娜的失蹤視爲一起典型的少女蹺家案件。“她或許跑去倫敦了。我們覺得沒必要還在這附近尋找她。”有一晚,一名警局服務檯制服警察憤怒地說,寶琳曾像母親那般照顧過他。

寶琳想站在屋頂上大喊。有人拐走了她的女兒,但是失蹤的衣物對於工作過度的警察們而言早已足以證明唐娜·杜爾只是另一名對家裡感到厭倦,認爲某處可以讓自己致富的少女。任何人只需看看唐娜的照片,看看那個心照不宣的笑容,便能理解她一點也不天真——不像她可憐的母親一相情願相信的那樣。

寶琳陷入了困境,警方除了例行地將唐娜列入失蹤人員名單,並沒有興趣再多做些什麼——不管是讓她在電視上激動地對失蹤女兒喊話,還是提供官方的支持。甚至連地方報紙也不感興趣,雖然女主編曾有過做一個青少年蹺家特別報道的念頭,但是跟警方一樣,當她看了唐娜的照片之後決定三思再議。唐娜有一種特質讓人無法以“純潔無邪”來描述她,似乎是她的脣型或是翹起的下巴,透露出她已經越過了界限。女主編認爲,唐娜·杜爾是那種會讓多數女人想給丈夫加個馬眼罩的小女孩。

挫折感令寶琳徹夜以淚洗面,她決定是時候自行其是了。她在房地產中介的工作待遇不算很好,只夠她與唐娜填飽肚子並且有個棲身之處而已。伯納的保險金還剩下一兩千塊,寶琳留着那些錢預備供唐娜離家上大學時用,因爲知道到時候的經濟情況將十分拮据。

寶琳認爲,如果唐娜沒有回來,存這筆大學基金也毫無意義。利用這筆錢來尋找她回家還比較實際一些,就讓受高等教育這檔事順其自然吧。因此寶琳將唐娜的照片拿至當地影印店,請他們製作上千份的傳單,女兒的圖像佔據了一整個版面,傳單背面則寫着:“你曾見過這個女孩嗎?唐娜·杜爾失蹤於十月十一日,星期四。最後目擊時間爲早上八點十五分,前往葛羅索普女子文理學校的途中。她當時穿着學校制服——褐紅色裙子、褐紅色羊毛衫、白色開領襯衫。她腳穿黑色麪包鞋,並且帶着黑色厚夾克。她揹着黑色耐吉揹包。如果你曾在上述時間過後的任何時候見過她,請與她的母親寶琳·杜爾聯絡。”後面附上寶琳位於科倫納街的住址、住家電話以及中介公司的電話。

寶琳向公司請了一星期的假,從早到晚往各家信箱塞傳單。她從鎮中心開始遞送傳單給所有願意拿的人,然後漸漸地擴及近郊街道。她對於所登爬的陡坡或腳上腫脹的水泡渾然不覺。

可是無人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