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女友熟睡「偷拍下體照」還傳LINE欣賞 他分手後慘挨告

女子熟睡時被男友偷拍下體私密照。(示意圖達志影像/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北市一名40多歲的芮姓男子與女子小蕙化名)交往期間,趁女方熟睡時偷拍下體私密照,並傳至LINE相簿。兩人分手後,女方控告芮男偷拍,還指男方上網散佈壞話,甚至還公開她的個資。對此,臺北地檢署依據兩人LINE截圖、網路留言等證據,將男方依妨害秘密、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起訴。

檢警調查,芮男和小蕙交往期間感情甜蜜,曾趁女方熟睡時偷拍下體,還會將照片上傳至LINE相簿,小蕙這才知道自己被偷拍,但當時還在熱戀中所以沒有多想。

兩人交往1年多後分手,小蕙指控,男方曾送他一輛重機,分開後就物歸原主,但是對方卻在網路上影射她霸佔重機,甚至連電話名字都遭到公開。另外,她還指控,交往期間男方都會接送上下班,涉犯妨害自由罪;至於遭偷拍一事,也控告芮男涉犯妨害秘密罪。

事後,芮男坦承有偷拍與散佈女友個資行爲,但全是因爲分手鬧得不愉快,纔會有如此行爲,希望網友可以幫忙評評理,並沒有別的意思檢方依據LINE截圖,以及臉書留言等截圖證據,將被告依妨害秘密、加重誹謗罪及違反個資法起訴。

至於妨害自由部分,檢方發現,小蕙上下班都有告訴對方時間地點,顯示女方自願被載,因此沒有積極證據證明,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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