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30分鐘女嬰變死嬰 保母遭起訴

領有執照的紀姓保母,受李姓夫婦委託照顧9個月大的女嬰,卻在去年3月5日上午,將女嬰放在成人睡覺的牀鋪上沒有使用透氣枕,離開30分鐘後再返回房間,女嬰變成趴睡,保母立刻將女嬰翻成正面查看,但女嬰已經臉色發黑,經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女嬰母親認爲保母害死她女兒,控告保母業務過失致死罪,士林地檢署依法提起公訴。

居住在內湖地區的李姓夫婦,前年6月間產女,2個月後找到領有單一級保母執照的紀姓保母,原本約定週一到週四,之後改成一到五從早上9點半到晚上8點半,去年3月5日上午10點20分,紀將女嬰放在成人睡覺的牀鋪,一旁就是牆壁,另一邊則將棉被摺疊,擋在女嬰身邊,避免女嬰不小心翻下牀,沒想到反而導致窒息。

47歲的紀女隔了30分鐘返回屋內,發現女嬰面部朝下,頭部遭棉被覆蓋,查看後已經臉部發黑,保母立刻撥打119將女嬰送醫,經搶救一度恢復心跳,但隔天仍因缺氧導致腦部病變,後來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

女嬰母親指控保母在照顧期間有離開住家,放女嬰獨自一人在房間內睡覺,但檢警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不能證明保母有外出,但因女嬰不到1歲,應隨時在旁照料,注意周遭有無容易阻塞呼吸道的物品等,她卻將女嬰放在屋內,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