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軌遭撞6年400起 擬修法「加重罰」、故意者不給撫卹金

▲3位小朋友軌道,害西部普悠瑪誤點。(圖/翻攝自臺灣交通鐵道影像Youtube)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行人違規闖越平交道行經列車撞擊事故頻傳,經統計6年來共發生400起事故,造成330人死亡、204人受傷。25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立委提案修正鐵路法第62條及第70條草案,擬將罰款金額從1500元至7500元,加重爲1萬至5萬元,提高罰鍰金額逾6.6倍,故意闖軌者也不給卹金醫藥費,希望嚇阻民衆闖越平交道行爲。

臺鐵西部普悠瑪4/21上路第一天,就發生3名小朋友違規穿越軌道狀況所幸當時司機員機警發現,馬上鳴笛並緊急煞車,才避免憾事發生,但也造成列車進入桃園站時,誤點2分鐘。

小轎車闖軌遭撞卡在平交道。(圖/臺鐵提供)

根據統計,行人任意闖越臺鐵軌道、平交道,6年來共有400起,造成330人死亡、204人傷,臺鐵累計求償金額更高達2.8億元,除此之外,發生死傷事故,造成列車多有延誤,也影響了其他乘客權益

依照現行鐵路法第70條,針對任意闖越鐵軌造成事故者,開罰1500元至7500元,立委李鴻鈞等人提出「鐵路法第六十二條及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擬將罰款加重爲1萬到5萬元,提高逾6.6倍,希望嚇阻民衆闖軌行爲。

▲若故意闖越軌道、平交道發生死傷事故,擬不再發撫卹金及醫藥費。

另外,立委也一同提案修正鐵路法第62條,原法規定「鐵路行車等事故致人死亡、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負損害賠償責任,即便非鐵路過失,仍酌給卹金或醫藥補助費」,將增訂成「事故之發生系出於被害人故意行爲,應不予給付撫卹、醫藥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