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飆車害死女友 男求冥婚卻不認錯判刑8個月

陳男雖然表明願意冥婚並賠償,但法官認爲他遲遲沒有提出具體作法又不認錯,因此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定讞。(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24歲的陳姓男子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開車載呂姓女友出門,因超速打滑導致女友頭部裂傷31公分死亡。陳男因經濟問題願意冥婚並付每個月1萬元的費用,但遭到拒絕,最後不滿判決結果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日前駁回陳男上訴,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個月確定,另還需負擔345萬的民事賠償。

判決書中指出,陳男(24歲)2015年2月19日下午載女友出門,卻在臺64線往板橋方向因超速以及變換車道失控,滑行22.1公尺後撞上分隔島,坐在副駕駛座的女友頭皮裂傷31公分且顱骨開放性骨折,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陳男因依靠資源回收維生無法負擔1千萬元的賠償,但願意與女友冥婚並支付對方父母每個月1萬元的費用,最後遭婉拒,他不滿新北地院一審判決6個月徒刑提起上訴。但高等法院日前裁定,陳男雖然同意賠償卻遲遲沒有具體的行爲,開庭時也不願承認錯誤,於是駁回上訴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個月定讞。

除了刑事部分之外,陳男還面臨民事部分的賠償,新北地院法官認爲,陳需負擔呂女醫療費喪葬費,還有呂家人撫養費精神慰撫金,一共需賠償3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