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男生遭搜身有沒有帶煙 提告女班導摸鳥猥褻150次

臺北高中男生指控老師趁搜身時對他猥褻。(示意圖/本報資料照/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某高中一名男學生,因不滿女老師對他搜身,檢查有沒有攜帶香菸違禁品,竟提告妨害性自主,指控老師一年來對他「摸鳥」至少150次,在其他同學作證女師並無不當行爲下,臺北地檢署將全案不起訴處分。但仍有高中老師指出,現在幾乎已經沒人在對學生搜身,就算要搜,最好也由同性別老師執行。

檢方調查原告系就讀高二的17歲男生,曾多次在校抽菸遭記過,被抓到攜帶香菸、打火機高達近10次,讓校方十分頭痛,他日前因不滿40多歲女班導在大庭廣衆對他搜身,回家後竟向母親反映,稱在102年10月至103年8月間,遭亂摸大腿、鼠蹊部等敏感部位至少150次,報案提告。但因爲其他師生均作證,擔保女師沒有猥褻事實及犯意,讓檢方不起訴處分。

針對這樣的案例,雖然多數都認爲是女師遭誣賴,但也有教師指出,高中生自主意識高,多年來已很少有學校會對學生搜身,畢竟搜身有身體接觸,容易引發爭議,學校如果遇到不配合的學生要搜身,最好也要派同性別的老師執行,而且要有第三人監視,不宜私底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