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說法/親嘴是禮儀還是性騷擾?性騷擾有哪些要件

近日雞排妹爆料主持尾牙時,遭到公司老闆現場男歌手性騷擾,而遭指名的男歌手則透過經紀公司表示,對於這些言論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解決。另外,有一男子旅居美國30年,去年邀請女子親戚家拿肉糉,在離去時趁女子不及抗拒下親吻嘴脣法官判決認爲,男子主張在美國友人離開時親吻臉頰禮儀無有性騷擾意思並不足採,判決其有期徒刑4個月。

新聞常會出現性騷擾的相關新聞,但究竟怎樣的行爲會構成性騷擾呢?

怎樣的行爲是性騷擾呢?

根據《性騷擾法治法》第2條規範的性騷擾行爲,是性侵犯以外有以下幾種違反相對人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爲:

1. 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爲,作爲其獲得、喪失或減損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劃活動有關權益條件

2. 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劃、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第1種狀況比較像是利用上對下關係,舉例來說:像是利用公司內上司部屬的關係,威脅如果不怎樣就對其不利等。第2種狀況則是較常見的情形,例如說黃色笑話、髮色情圖片、觸摸身體部位等方式,而使相對人感受到敵意或冒犯。

從此一條文來看,除了第1款比較具體一點以外,從法條架構來看十分着重「被害人」自己的想法,而使得同樣的一個行爲由不同人來做,或對不同人做結果可能不同。舉例來說,同樣是一個摸手的行爲,如果A來做可能當事人覺得沒關係,但如果換成他討厭的B,就有可能對其構成性騷擾。

雖然看起來只要對方不喜歡就會構成性騷擾,但其實不用擔心,也不是所有對方討厭的行爲都一定構成性騷擾,行爲仍然必須「與性或性別有關」,如果無關也不會構成性騷擾。當然,如果沒有要性騷擾的故意,自然也不會構成性騷擾。所以如果是爲了提醒他人注意而拍了對方肩膀,由於沒有性騷擾的故意,就不會構成性騷擾的罪責

互相尊重才能防治性騷擾

回到上面提到關於親吻的案例,由於親吻屬於一種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爲,行爲人趁被害人不及防備之時親吻對方,造成對方感到冒犯,基本上就會構成上面說到的要件,因此符合「性騷擾」的定義,可以透過同法第25條來處罰!

性騷擾案件並沒有所謂的特定年齡、特定性別的狀況,每個人都有可能會被性騷擾,而每個人也都有可能是嫌疑人。避免性騷擾的發生,唯一的方法學會互相尊重,並在教育中教導每個人的不同,讓生活的環境充滿和諧,才能防範性騷擾案件的發生。(本文轉載自法操FO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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