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血衣冷笑想翻遭止!女童割喉案開庭 龔嫌:我沒意見

龔嫌被逮時冷笑。(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士林地院昨天(28日)開庭審理北投文化國小女童喉案書記官當場拿出作案用的兇刀,以及被害女童的血衣血褲,要龔姓主嫌指認,沒想到他看了兇刀等物之後,還嘴角上揚冷笑,並且打算翻動證物,遭到法官阻止,龔嫌冷回,「我沒意見」。本案可以判處死刑與無期徒刑,2月4日將進入言詞辯論

龔姓主嫌去年(2015)5月29日因爲想要泄恨,拿着水果刀到國小,隨機找人下手,當時被害的小二女童正要去上廁所,就遭到割喉至死,犯後還躲到頂樓,偷看其他人反應,被逮之後還辯稱有「幻聽纔會殺人。」而昨天士林地院開庭審理,書記官拿出兇刀、女童血衣血褲時,他還先冷笑一下,想用手翻動遭制止。

本案將在2月4日進入言詞辯論,龔嫌過去曾多次提到,「我都割她喉怎可能還沒死?」「大概關10到20年就會放出來」、「看守所每天換菜色,吃得比外面好」 等,讓民衆氣憤,不過他過去被醫師認定有「思覺失調症」,確實有幻聽,因此根據聯合國公約,有死刑的國家,並不能判決有智能障礙精神障礙者死刑。

不過也有說法指出,死刑國家能夠判決精神障礙者死刑,並不違反1989年公約《第二選擇議定書》 (因爲臺灣未簽署),因此龔嫌是否能逃過一死,仍有待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