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會計法修正疑義發言凸槌? 法務部忙澄清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法務部發言人陳明堂4日媒體採訪,針對會計法修正疑義發表看法,因被聯合報報導爲「以目前的立法條文,除罪的範圍僅及於大專院校的職員系主任副校長等兼任行政職務的教授,不包括未兼行政職的教授」,法務部5日急忙澄清,指陳明堂並未說過「除罪範圍不包括未兼行政職的教授」,報導與事實不符。

▼法務部政次兼發言人陳明堂就會計法修正疑義發表看法遭曲解報導,法務部忙澄清。(圖/資料照片)

法務部指出,昨日媒體採訪要求法務部對會計法修法疑義表示意見,法務部發言人陳政務次長僅表示,會計法修法中所稱「職員」固然包括教授兼任行政職之系院所主管學校行政主管首長等,至於是否包括未兼行政職教授,法務部並非主管機關,應由主管機關或立法機關,參酌立法目的文義解釋等爲解釋。

另外具體個案方面,仍由司法機關統合性見解,法務部不便表示意見。陳政務次長從未表示修法除罪範圍不包括未兼行政職之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