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逆孫爲錢謀財滅門3屍 南檢聲請羈押獲准!

臺南地院12日晚上裁定南市南化山區北寮裡3屍命案郭姓嫌犯準押,無禁見。(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南化山區北寮裡11日下午發生滅門3屍命案,臺南市玉井分局查出系死者郭姓外孫偷竊叔公財物,被叔公發現當場遭斥責,一時氣憤下,手持榔頭砸死叔公、嬸婆外婆等3人滅口,全案訊後依殺人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爲郭嫌殺人犯嫌重大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法院12日晚上9時裁準羈押無禁見。

警方說,5月11日下午被人發現死者李姓婦人(83歲)陳屍住處廚房地板上,現場流有大量血跡,立即向玉山派出所報案,經警方進入現場勘查李婦已無生命跡象,且房間內有翻動跡象。覆在現場訪查,又發現同地址旁緊鄰而居的小叔李姓夫妻均未見行蹤,再經姪子陪同進入查看,發現李男(78歲)倒臥房間門口,及李男妻蘇女(77歲)倒在廚房地板血泊中,均已無生命跡象。

臺南市警玉井分局、刑警大隊及刑事局第8大隊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查獲死者39歲郭姓外孫涉嫌殺人,郭嫌供稱,5月10日晚上回到外婆家吃飯,趁機偷竊叔公財物,被叔公發現當場遭三字經斥責,一時氣憤下,手持榔頭砸死叔公,因被叔公之妻發現,犯嫌生怕事蹟敗露,進而將嬸婆一併以榔頭砸死,又因外婆發現,害怕外婆去報案,即將外婆一併殺害,郭嫌並坦承將兇器丟棄在南化山區,警方動員各所警力全力搜山,終於尋獲作案用榔頭,全案於12小時內掌握嫌犯,即時突破心防,適時查獲兇器,全案偵訊後於12日中午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郭嫌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爲被告所犯除殺人罪外,另有竊盜罪嫌。又殺害外婆部分,被告系涉犯刑法的272條第1項的殺害直系血親親屬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爲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爲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殺人罪,有相當理由認爲有逃亡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檢察官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郭嫌。臺南地院召開羈押庭,於12日晚上9時許裁定準押,但無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