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喊話「Uber可以一起贏」 交部同意研議增加協議費率!

交通部林佳龍喊話「沒有人會輸,Uber可以一起贏!」(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汽車運輸管理規則」103-1條修正草案(Uber條款)正式上路,對於外界反彈聲浪不斷,交通部長林佳龍請次長王國材拍攝約3分鐘影片再度說明交通部立場及這段時間來的努力,並喊話「沒有人會輸,Uber可以一起贏!」。針對消費者最在意的「彈性車資部分,交通部也同意研議增加「協議費率」,包含浮動費率與事前計費功能,維持Uber一貫的服務

▲Uber條款引發爭議,曾讓萬名Uber司機上凱達格蘭大道陳情。(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林佳龍在臉書PO文指出,各界對網約車納管的問題,這幾個月來有很多不同的意見,他就任交通部長後也很重視,就連交通部裡的同仁,也有很多激烈的討論。

政府歡迎、甚至應該協助新創科技平臺,也有責任保障民衆乘車的安全和品質」,林佳龍說,我們正面看待Uber提供的服務獲得乘客的青睞,但同時也意識到必須有一套對網約車的通用規範。對於外界對103-1條款爭議,林佳龍也請交通部「鋼鐵人」王國材政次拍了將近3分鐘的影片,重申交通部的立場以及這段時間以來的努力。他強調,社會上有很多課題,都是從分歧慢慢走向交集,在辯論中找出共識,相信只要回到服務乘客和優化大衆運輸的出發點,一定可以找到多贏的方式

在影片中,王國材指出,這陣子交通部在處理Uber課題,他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留言,對於整個Uber措施不是很瞭解,甚至有些誤解,但政府最重要兩個要求,就是「車合法」、「人合法」。

王國材強調,有人說交通部朝令夕改,事實上兩年前交通部是希望Uber到租賃業扮演租賃業的租賃平臺,但是現況提供的事實上是比較像計程車服務的派遣平臺,所以才希望回到合法化

他也說明,多元計程車合法後的Uber,外觀不需要改變,只有車牌白底黑字變成白底紅字,這就是所謂「車合法」的部分。另外,交通部也已經協助媒合取得牌照,而且完全不增加駕駛的經濟負擔,Uber駕駛只要取得「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就可以「人合法」。

▲王國材重申政府對Uber的2大要求,就是車合法、人合法。(圖/資料照/記者賴文萱攝)

交通部也與警政單位規劃,從6至9月總共有37場的執業登記證考試,駕駛人就能較容易取得執業登記證。考慮到讓Uber司機順利轉型,包括未來轉換的規費,將由交通部吸收;最重要的是,每一年的牌照稅汽燃費,大概1萬8千元,也可以節省

針對消費者最在意的「彈性車資」部分,交通部同意研議增加「協議費率」,包含「浮動費率」與「事前計費」功能,這部分在未來的網約車相關平臺也可以使用。交通部表示,希望未來Uber不會消失、駕駛不會失業,而且是完全合法在臺灣經營,乘客一樣可以享受高品質的Uber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