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技術風口成爲消費侵權入口

幾十年間,中國消費市場不斷形成新需求、釋放新體驗,在豐富人們生活的同時,也讓消費者權益內涵極大拓展、侵害權益的形式愈發多樣。進一步提升權益保護水平、完善市場監管規範,讓大家後顧無憂、放心消費,才能繼續夯實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

又是一年“3·15”,消費者權益保護再次成爲焦點。媒體對侵權亂象集中曝光,涉事企業排隊道歉,相關部門部署嚴查。每年“暗訪-曝光-道歉-查處”幾部曲,公衆既高度關注,同時又對“連夜發聲明”之類公關戲碼審美疲勞。

算起來,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設立已近40年,看似方式都是暗訪曝光,但隨着人們生活方式和消費場景變遷,曝光對象、打擊重點已有了很大不同。如果說10年前,一場晚會下來,炮火基本集中在假冒僞劣、非法添加、以次充好等問題上。那麼現在,平臺數據“殺熟”、逛街被商家“偷臉”、求職簡歷被販賣等有關技術霸凌信息安全的問題佔了大頭。幾十年間,中國消費市場不斷形成新需求、釋放新體驗,在豐富人們生活的同時,也讓消費者權益的內涵極大拓展、侵害權益的形式愈發多樣。

傳統消費模式中仍存隱患,技術風口又頻頻成爲侵權入口,這樣的大背景之下,消費者如何維權,成爲一道現實課題。在以往“當面鑼對面鼓”的買賣中,防止缺斤短兩,消費者可以自備彈簧秤;買到假冒僞劣,消費者可以直接找上門要說法。但新消費模式下,“不見面”交易、“零接觸”服務常態,中間平臺、用戶數據、移動技術等附加因素無形中擡高了維權門檻。隨之而來的結果便是,權益侵犯更加隱蔽,消費者可能被“賣”卻毫無察覺;損失程度難以量化,商家往往傾向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網上痕跡一旦被塗抹,後續追溯起來相當麻煩……總的來說,僅靠消費者單打獨鬥,已很難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維權,亟須監管之手發力,爲廣大消費者撐腰。

每每有醜聞黑幕公之於衆,涉事企業都會緊急公關。有媒體詰問:道歉有用要法律幹什麼?但必須看到,相較於技術和產品的迭代速度,監管仍需要加快腳步。權益受損訴諸法律時,人們經常會發現,在很多新領域,法律雖有,但往往失之於舊、失之於寬。比如,大數據“殺熟”飽受詬病,今年年初相關規定進行了規制,但新規約束的前提是經營者濫用了市場支配地位。而現實中,很難對經營者的市場份額進行精準計算,不少並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同樣在“殺熟”。法律盲區之外的侵權誰來管、怎麼管?再如,未經同意濫用他人信息無疑屬於違法行爲,但不少軟件以雲山霧罩的隱私條款推諉責任,且用戶不選同意就不能使用。到頭來,用戶要麼根本察覺不到被侵權,要麼明知有隱患也不得不同意,這種“二選一”的困境怎麼破解?在法律法規不完備的情況下,很多查處最終板子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這個意義上,在法律層面上進一步釐清相關問題、確定懲治標準,纔是根本性的方法。

新事物的出現、新問題的產生都有一定過程,法律的完善正是不斷直面問題、積極糾偏。此前,網購商品貨不對板讓買家頭痛,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時出臺,明確規定“七日無理由退貨”,讓消費者重拾信任;電信詐騙一度猖狂,老人、學生等羣體深受其害,“從嚴懲處”的司法解釋適時公佈,入罪門檻進一步明晰,大大壓縮了違法空間……事實證明,拿出決心魄力,完全可以抓住癥結、落實嚴管。這兩天,不少網友表示,“希望‘3·15’成爲一種常態”,其實就是期盼有效的制度約束能始終成爲商家頭上常態化的高壓線

消費連接着每個人的美好生活,也關係着國民經濟的發展前途。作爲擁有世界最大規模人口、最大規模中等收入羣體的市場,中國經濟增長很大程度上要靠消費馬車拉動。大數據、5G等技術創新不斷爲新業態賦能,人們對優質產品、多元服務的需求日益旺盛,這都是重大利好。從這個角度來看,除了營造良好營商環境、釋放政策紅利,更應進一步提升權益保護水平、完善市場監管規範。讓大家後顧無憂、放心消費,才能繼續夯實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

“提振消費,從心開始”,我們期待企業拿出良心,更要通過法治建設、制度完善讓消費者安心。順應新時代,跟上新風口,構建良性生態,新消費將不斷迴應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也將助力中國經濟蓬勃向上、行穩致遠。(鄭宇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