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魚棒敲頭害學生右耳聾 國樂老師判刑8個月

▲林姓國樂教師以「木魚棒敲頭」的方式提醒學生,卻因此吃上官司。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一名曾就讀臺中霧峰中國樂班魏姓男學生,2010年時因爲練彈琵琶一再出錯,被當時的林姓指導老師拿木魚棒敲擊頭部4下,造成他右耳突發性耳聾,事後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告上法院,臺中地院以過失重傷害罪判處林師8個月有期徒刑。

這起學生告老師傷害的案件,臺中地檢署最初認爲罪證不足,將全案不起訴處分,但魏同學父母不服聲請再議,地檢署重新偵查後,根據醫院鑑定結果認定耳聾與頭部遭重擊有關,於是將林師起訴。

林姓老師在法庭上坦承持木魚棒敲擊學生頭部,但認爲行爲是善意提醒,並表示事後也曾敲自己的頭試試,不認爲自己的「教學行爲」是造成魏姓學生耳聾的原因

但法院從醫院資料得知,魏同學在被敲擊頭部前沒有任何頭痛頭暈聽力問題,直到被林姓教師敲擊頭部後纔出現症狀,認定兩者間具有因果關係,造成魏同學右耳聽力受到嚴重損害,影響日後生活工作,於是依過失重傷害罪判林師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