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駕訓班先簽定型契約 撞壞教練車免賠

東森新聞記者劉盈盈、洪凱旻/臺北報導

到駕訓班學開車,如果發生意外該怎麼辦?有學員駕訓場內,不小心把車撞上安全島,被要求賠償,氣得向監理單位申訴。不過,因爲她並沒有和駕訓班書面契約,所以只能摸摸鼻子賠償。事實上,一般駕訓班都有提供定型化契約,表明無論在場內場外發生事故,都應該由駕訓班負損害責任

慢慢加速,光在練習場內,方向盤越握越緊,加上還有教練在旁邊監督,學員不緊張也難,高雄一名陳小姐就一個不留神,把教練車開上安全島,撞壞了引擎,被要求賠償維修費8500元,她氣得向監理單位申訴。

不過,因爲陳小姐到駕訓班開車時,沒有跟駕訓班簽訂書面契約,只有口頭承諾,監理所無法認定駕訓班違約,她只能摸摸鼻子賠償。

事實上,民國85年就頒定「汽車駕駛訓練定型化契約」,第九條註明無論在場內場外道路,駕駛發生事故或肇事,都應該由駕訓班負損害賠償責任。新北市汐止區大龍港駕訓班組長呂俊億指出,除非是蓄意破壞,否則都是由公司全權負責,「最嚴重大概花了(修理費)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