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9300萬!還有1500張技術股 浩鼎案翁啓惠貪污起訴

翁啓惠被依貪污罪起訴,成爲上第一位因貪污起訴的中研院長。(圖/記者楊佩琪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浩鼎案偵結,士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前中研院院長翁啓惠,也讓翁啓惠成了史上第一位涉貪遭起訴的中研院長。而檢方發現,浩鼎董事長張念慈涉嫌以每張31元3000張股票總價約9300萬元,行賄翁啓惠,還曾以1500張技術股行賄,但因經濟部察覺有異而作罷。而內線交易部分,僅有張念慈等5人遭起訴。

檢方發現,翁啓惠與浩鼎董事長張念慈因求學認識,私交甚篤,共同創立科技產業。待翁啓惠擔任公職,中研院便自2007年起,將研發抗癌疫苗相關技術,以技術轉移、合作研究開發等方式,與浩鼎合作。2011年10月,張念慈爲順利取得重要關鍵技術,打算以浩鼎1500張技術股爲對價作爲交換條件,翁啓惠也答應,但因經濟部有疑義雙方作罷。

到了2012年12月,張念慈以3000張浩鼎股票爲對價,行賄翁啓惠,希望翁啓惠以中研院院長身分,協助浩鼎取得生產「糖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翁啓惠爲避免遭質疑,於是利用女兒翁鬱琇的證券帳戶,收受3000張股票。2012年8月31日,中研院開始與浩鼎洽談授權糖分子材料移轉事宜,但因條件談不攏,張念慈改以「潤雅公司名義洽談。

▲檢方發現,張念慈不僅以3000張浩鼎股票行賄翁啓惠,還曾以1500張技術股行賄。(圖/記者楊佩琪攝)

2012年12月,張念慈只是潤雅執行長曾毓俊,和翁啓惠私下籤訂10公克糖分子材料移轉契約,翁啓惠也指示研究團隊成員吳宗益滿足浩鼎需求。2013年4月25日,潤雅公司與中研院簽訂專屬授權備忘錄,訂下潤雅無須支付費用,即可派員到中研院學習酵素合成法條款,讓浩鼎得以提早取得技術。直至2014年4月23日,翁啓惠認爲由潤雅公司取得技術,恐對浩鼎不利,未經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委員會審議,解除備忘錄後,與浩鼎簽訂專屬授權契約。

檢方認爲,1500張技術股部分,雖然經濟部有疑慮而作罷,但翁啓惠、張念慈已犯期約賄賂罪。3000張股票部分,翁啓惠涉犯收受賄賂罪嫌,張念慈則是交付賄賂罪。檢方痛批,翁啓惠身爲國家最高學術機關中研院之院長,卻不思國家與人民所託以恪守法度、善盡職責,爲一己私利而背於公務員之廉潔義務,敗壞國家官箴並損及人民對公務員職務公正性之信賴,爲維法治綱紀,請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