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生見義勇爲踢傷人 他被拘留14天色狼才拘5天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深圳一名女子夜歸遭猥褻,大學生小塗見義勇爲,結果踢傷了色狼,被警方以防衛過當、涉嫌故意傷害罪拘留14天,而色狼僅被拘留5天。幸好最後檢察院對小塗作出不批捕決定,警方也撤銷此案。不過,不少網友爲小塗抱不平,小塗則說,不後悔救人,但下次再遇到這種事,不會上前,只會打電話報警

小塗是四川職業技術學院應屆畢業生,6月底到深圳找工作。7月1日晚上,他與同學在深圳世界之窗旅遊景區遊玩,發現一名女子遭一名男子猥褻,於是上前解救,但踢傷了該男,隨即被警方刑事拘留。

據悉,該男是景區的保全宋某,當天休假,與劉姓女網友見面,帶對方員工通道違規進入景區。

宋某因爲猥褻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目前左腿腓骨骨折,仍在醫院治療,尚未執行拘留。他接受《南方都市報》訪問時說,小塗不是見義勇爲,而是多管閒事,因爲他當天酒後送女網友回家,期間確實有摟抱對方,但對方並沒有反抗。

劉女則駁斥稱,宋某要侵犯猥褻她,她在向小塗求救後獲得幫忙。她認爲小塗是爲救自己被抓,因此反覆與宋某溝通,希望宋某能諒解小塗,但對方要求承擔醫療費等,開價太高,雙方無法達成一致。

南山區檢察院16日以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犯罪,依法對小塗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並於當天釋放。而南山區公安分局也表示,警方撤銷此案;經過調查,警方認爲小塗確實是一種見義勇爲的行爲,將協助他申請見義勇爲獎勵

▼小塗見義勇踢傷了色狼,被刑事拘留,此事經報導,引起網友關注。而最終警方撤案,檢察院也做出不批捕決定。(下圖/取自南方都市報)

分局副局長張欣之還說,此事不會給小塗留下案底,不會對小塗的前程造成影響,小塗也不用承擔傷者醫藥費用。至於拘留了14天,是否需要賠償?張欣之說,警方是依法調查,按《國家賠償法規定,類似情況不需要進行國家賠償。他同時呼籲深圳企業錄取小塗,讓小塗能留在深圳工作。

不過,小塗已經跟母親、同學搭火車返鄉,經過此事,他覺得「還是老家好」。小塗母親透露,宋某的朋友曾經在派出所威脅兒子,說要讓他橫着出去,雖然現在已經被釋放了,但仍擔心會遭報復,如果繼續留在深圳,安全有擔憂。

而小塗談及在看守所日子,他說,「很苦!一個倉室關了20多個人。」他還指出,倉友得知他被關進去的原因,都罵他「傻X」,他晚上也睡不好,擔心自己被判刑、留下污點

「我不後悔(幫人)!」小塗表示,其實當時他只是本能反應,就上去了。經過這個事,他想下次如果遇到類似事件,就不會上前去了,我只會打電話報警。

中國政法大學刑訴法教授道德認爲,小塗的行爲是正當防衛,不存在防衛過當,警方辦了錯案

分析,防衛過不過當,要看防衛與不法行爲是否大致對等,如果人家是赤手空拳,你一槍把人打死,這是防衛過當。如果雙方都是赤手空拳,這個時候踢出一腳,是正當防衛,至於結果,這是誰也無法把控的。「警方錯就錯在,不是看防衛的過程,而是去看防衛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