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週歲(1971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准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2年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名參加藝術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手續,且不得再參加統考。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10月10日—31日。預報名時間2011年9月25日—29日。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進行網上報名。

(二)2011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報考點現場確認報名信息並繳費、照相。

(三)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四)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且不得再參加全國統考。

(五)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六)畢業後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範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現場確認後不得更改,且申請爲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託培養方式,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四、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按國家政策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後,再准予考試。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僞造證件情況時,將扣留僞造證件。

五、入學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兩個部分。

2.初試: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3.複試:2012年4月中下旬。我校在複試前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規定者,不予複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仍有疑問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爲準)報考的考生,複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爲筆試。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複試。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專業,會適度擴大差額複試比例。

六、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後,視第一志願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並公佈。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七、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我校體檢要求。具體要求見覆試通知。

八、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覈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爲定向、非定向、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

招收定向培養、委託培養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爲定向培養、委託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爲的考生,我校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爲考生思想品德考覈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覈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託培養碩士生畢業後回定向或委託單位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十、其他

(一)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爲碩士生後,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相關規定辦理。

(三)我校非常歡迎全國各地的考生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特別歡迎漢族等母語非藏語的考生報考我校中國少數民族史(藏族歷史)、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藏語言文學)、音樂與舞蹈學、美術學、中國少數民族藝術等傳統學科研究生。

(四)報考我校傳統學科專業的考生,外語科目可選擇英語,也可選擇梵文,報考非傳統學科專業的考生均需參加全國統考英語考試

(五)傳統學科的專業基礎課分“藏語文現代漢語基礎”(611)、“現代漢語與藏語文基礎”(612)兩套試卷供考生選考,兩套試卷科目代碼和內容均不相同,具體爲:“藏語文與現代漢語基礎”(611):藏語文基礎內容佔70%,現代漢語基礎內容佔30%;“現代漢語與藏語文基礎”(612):現代漢語基礎佔70%,藏語文基礎內容佔30%。“藏語文與現代漢語基礎”(611)中的70%的藏語文必須用藏文答題,30%的現代漢語必須用漢語答題;“現代漢語與藏語文基礎”(612)中的70%的現代漢語基礎必須用漢語答題,30%的藏語文必須用藏文答題。

(六)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藏語言文學)專業的專業課“藏語言文學”分爲藏文卷(802)和漢文卷(803),命題語言和內容均不相同,考生可根據自身條件自主選擇。藏文卷(802)必須用藏語答題,漢文卷(803)必須用漢語答題。

(七)招生辦公室諮詢電話:(0891)6338411(西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訊地址:西藏拉薩市江蘇路36號(拉薩校區),郵政編碼:850000。

(八)請各位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網頁http://www.utibet.edu.cn/或研究生處網頁http://yjsc.utibet.edu.cn/,及時瞭解相關信息。

(九)如有招生政策的變化,以國家政策爲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及時予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