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大同迴應股東會爭議 記者會QA整理一次看!

記者陳心怡臺北報導

大同(2371)今(30)日舉行股東常會改選董事,最後由公司派拿下6席董事、3席獨董合計9席董事全拿,林郭文豔保住經營權,但全軍覆沒的市場派,也對股東會提出諸多質疑抗議,在金管會要求下,大同公司終於在晚間7點30分於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逐一回應外界質疑。

▲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豔(圖左)。(圖/記者陳心怡攝)

以下是《ETtoday新聞雲》做的QA整理

Q1:黃國昌電子投票,爲何被取消?A1:大同律師賴中強表示,這並不是一個肆意的決定,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有傳相關證人作證,任國龍確實有提供資金鄭文逸,買進大同股票。在8戶外資裡,其中有3戶是金管會先前對任國龍利用外資持有外資股份裁罰對象

Q2:爲何不讓股東有投票權與表決權?究竟剔除多少?A2:大同律師賴中強表示,依照公司法規定,無表決權的股數不計入已發行股數。假設大同原本登記實際發行股數是2萬股,有1萬股是無表決權的,公司發行股數必須被認定爲1萬股,也就是隻需要5千股就能召開股東會。

Q3:市場派指出,股東會現場每個議案都投在一個票匭,混淆在一起?A3: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豔表示,這次股東會承認討論選舉總共11案,每位股東會領取到11張選票,選票上都有寫是哪一項承認案,股東會上所有議案都是逐案念、再討論,而投票的時候一次逐案表決,各自有專屬議案,在計票上不會相混,因此不論一案一案或是逐案表決,正確性都是一樣的。

Q4:大同剔除及限制股東行使權利股權,若後續未能證明該等股東卻有違法情事,公司該如何對股東權益造成的損害做賠償?A4:大同律師賴中強表示,萬一公司的主張不被法院支持,被限制行使股東權的股東可以依照民事申請賠償,且大同公司也願意以訴訟或其他法定機制解決紛爭

Q5:爲何剔除部分股東投票權?A5:之所以剔除部分股東表決權,主要是依據企業購併法、證交法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

Q6:剛當選大同董事的陳守煌,請辭了?A6:林郭文豔證實,前法務部次長陳守煌,宣佈請辭大同董事,不就任。原因是他目前律師業務非常繁忙,希望不要續任,也在股東會前表達過兩三次,但公司考量陳守煌一直幫忙,所以還是提名他,但他表達不打算續任,所以剛纔已經重訊公告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