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萬買條人命很划算了」 北市刑警栽槍恐嚇又洩密...確定要入獄!

時任臺北市警局信義分局偵查佐朱定邦爲求辦案績效而栽贓槍枝,並以查緝賭場索賄,還恐嚇「人家外面3臺車要抓你」、「60萬買一條人命很划算了」,順利獲取31萬元。最高法院依公務員登載不實、不違背職務期約收賄罪判朱各1年10月、9年徒刑定讞。

朱定邦另犯恐嚇取財、公務員泄密罪部分,二審各判刑6月、5月,得易科罰金,因不得上訴第三審而確定。

朱定邦是時任信義分局偵查隊偵查佐,他2017年8月16日和同仁一起到桃園查緝陳姓男子持有槍彈犯行,明知沒有檢舉人提供情資,事後卻假造陳的女友是檢舉人的筆錄。

朱定邦2017年3月9日接獲來電,對方表示友人涉嫌詐賭被賭場人員留置,希望他到場查緝,藉此解救友人,他開口問「有何好處」並和對方協議拿10萬元紅包,最終未能得逞。

朱定邦得知吳姓男子賭博獲利頗多,且吳也和自己的3名友人存有嫌隙,他先透過友人邀約吳出面談判,其他人在外徘徊,朱向吳稱「人家外面3臺車要抓你,今天沒有我在場你就被帶走了,60萬買一條人命很划算了」。

吳心生恐懼,陸續交付31萬元給朱;過程中,吳的叔叔表示想幫吳付款,朱定邦2017年2月28日擅自登錄警政系統,查詢吳的叔叔的年籍、前科等資料,再告知友人。

朱定邦否認犯行,但法院根據證人說法、相關事證資料,認定朱犯罪事實明確,一審依貪污等罪判朱11年10月,二審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不違背職務期約收賄罪判朱各1年10月、9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爲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時任臺北市警局信義分局偵查佐朱定邦栽贓槍枝,以查緝賭場索賄,還恐嚇「60萬買一條人命很划算了」,最高法院依公務員登載不實、不違背職務期約收賄罪判朱各1年10月、9年徒刑定讞。圖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