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役男找愛滋病患頂替逃兵案 臺高檢命北檢補正後送再議

臺灣高檢署

陳姓6名男子不想當兵,找愛滋病患者冒名頂替去體檢驗血,順利躲避兵役,涉犯《妨害兵役條例》等罪。北檢因6人認罪,予6人緩起訴處分,全案經職權送臺灣高檢署再議後,臺高檢審查發現北檢緩起訴處分履行時間有誤,通知北檢補正後再送再議。

檢方調查,陳男因不願服兵役,2017年透過管道找上一名愛滋病患,並將身分證與健保卡等證件交給對方,再由該病患頂替陳男到醫療院所進行體檢,經醫療院所驗血確認通報爲HIV患者後,陳男順利取得「全國醫療服務卡」,陳再持此卡到各縣市指定醫療機構兵役複診,成功獲取免役。

但陳成功逃過兵役後,因準備與相識多年的女友結婚,卻一再接獲衛生局社工師提醒要定期回診,陳男因唯恐自此被貼上愛滋病標籤,甚至被女友懷疑真有愛滋,可能結不了婚,主動向北檢自首,「自清」並非愛滋患者。

檢方獲報展開調查,依據陳男提供的資料,循線查出協助陳男僞造HIV文件免役的愛滋病患,並從該病患帳戶金流發現,除陳男外,另與吳、邱姓等5名男子有金錢往來;檢方傳喚5人到案說明,5人均坦承利用此方式逃避兵役。

檢方查出,陳男6人自2017年到2019年間,各花費2到3萬元現金代價,交給愛滋病患僞造HIV免役,之後因又接獲衛生局通知回診,該愛滋病患還向他們保證,再給他一筆錢就能夠搞定衛生單位,因此有人再匯款8000元到1萬元給他。本案曝光後,陳男6人已陸續去當兵。

檢方審酌陳男6人均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給予6人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其中陳須支付公庫2萬元,另吳、邱等5人各須支付公庫3萬元。

北檢依職權將全案送臺高檢再議,臺高檢審查發現北檢在筆錄及緩起訴處分書上的履行時間有誤,因此通知北檢補正。北檢須完成補正程序後,再送臺高檢再議。故6人須等北檢2度送再議,經臺高檢駁回後,6人的緩起訴處分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