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7每月付30萬元停機場 「3千萬零件被偷光」業者控桃機公司

長美公司出面指控桃園國際機場出現國安航安問題。(圖/記者楊熾興攝)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長美公司2017年12月購買泰國東方航空公司1架747客機,停在機場管制區內,卻遭竊走航向儀、陀螺儀姿態儀等價值3000多萬元貴重零件,14日出面指控管理桃機未盡保管責任,卻仍收取每月30餘萬元停機費。依據國際航空法規飛機零件如經拆除,需重新通過檢驗合格才能再度使用於其他飛機;遭竊的零件如果未經檢驗就安裝於其他飛機,恐怕危害的不只臺灣,而是全球飛航安全。

▲▼長美公司停在桃園機場管制內747客機內零件不翼而飛。(圖/長美公司提供)

長美公司委任律師陳麗玲表示,在2018年1月1日由原來負責維修的長榮航太公司以書面通知交機。因飛機停在管制區內,無法立即上機檢查,在1月25日登機後發現有許多零件不翼而飛,經向管理單位即桃園機場公司反應,得到答案是機場公司不負任何保管責任。之後清查統計約有包含起落架控制桿、左右航向儀、陀螺儀、姿態儀、磁羅盤氧氣面罩行李箱外蓋、集水箱等32項零件遭拆除,雖然立即向航警局報案,警方要求提供錄影資料,長美公司轉向桃機公司請求,卻被告知現場僅有機頭部分影像,最重要機身部分沒有監視器畫面

▲▼停在機場管制區內飛機上航向儀等重要零件卻失竊。(圖/記者楊熾興攝)

陳麗玲說,因飛機停在桃園機場屬於管制區,遭竊零件包含約有1.8公尺高,重達數百公斤,體積龐大的集水箱。由於機場管制區進出均需登記,並由警衛查看車輛內外,在嚴密之管制下,不可能這些零件不翼而飛,但桃園機場始終無法交代爲何零件會不翼而飛,更無法提出錄影資料。因桃園機場屬於國家大門,竟然有小偷可任意攜帶飛機零件進出,此不啻國家門戶大開,國安出現重大漏洞

另外,依據國際航空法規,所有的飛機零件如經拆除,該零件需重新通過檢驗合格才能再度使用於其他飛機,此架飛機零件遭專業手法拆除,且關於起落架控制桿、航向儀、陀螺儀、磁羅盤等涉及飛航安全重大,如果未經檢驗就安裝於其他飛機,恐怕涉及的不只臺灣,而是全球飛航安全。

對此事件,桃園機場公司有發聲明稿:

1.依「航空保安管理辦法」規定航空器所有人應就航空器負保管責任,長美公司向泰國東方航空(Orient Thai Airlines,OEA)所購買波音B747-400航空器,依該航空器所有權移轉之時間點,產權移轉前由泰國東方航空(或其受託人長榮航太公司)負保管責任,而產權移轉後則由長美公司負保管責任;該航空器非桃園機場公司之財產,亦未受託管理,機場公司並無相關保管責任,長美公司所宣稱32件零件遺失情事,屬其與泰國東方航空間之買賣爭議。

2.依「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規定,桃園機場公司負責機場專用區之安全維護作業,並依航空警察局制訂之「臺灣桃園國際航空站保安計劃」,訂定安全維護計劃經航警局覈定後實施,民航局及航警局每年皆會對桃園機場執行航空保安檢查及查覈作業;另機場公司依安全維護計劃設置相關安全設施設備(如電子圍籬監控系統),其目的是在維護機場專用區的安全秩序,而非監控航空器本體。機場公司依規定辦理安全維護作業,並無長美公司所指稱之國安問題。

3.停放於桃園機場之航空器均應依「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機場專用區設施收費基準」收取停留費用,長美公司所積欠之停留費,機場公司已依法辦理行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