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前一張行政命令「黨歌變國歌」! 轉型正義的下個議題

國旗國歌爭議吵不完,國史館專題演講、用史料來探討。(圖/記者陳俊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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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剛過,許多人都早起唱國歌,但現行國歌源自國民黨黨歌,其中「三民主義、吾黨所宗」等詞被視爲「黨國遺毒」,引發許多爭議;不過國歌其實原本是「公開徵集」,但6千首收到的投稿都沒有一首可以用,國民政府便在1937年以一張行政命令,宣佈「黨歌成爲國歌」,在今日也成爲轉型正義議題之一。

現行的國歌歌詞源自「黃埔訓詞」,是1924年孫中山黃埔軍校開學典禮的訓詞演講,在1928年成爲中國國民黨的黨歌;1930年,國民黨成立的國民政府決定以黨歌暫代黨歌,並開始「公開徵集國歌歌詞」,由北大校長蔡元培擔任負責委員,但一直到1936年底,徵集的歌詞雖然達6000多件,卻沒有一件通過決議、成爲新國歌。

1937年,在徵集無結果下,國民黨中常會議中,決定將黨歌作爲國歌,並頒發行政命令到各機關,短短一句「茲規定以中國國民黨黨歌,爲中華民國國歌,此令。」便讓這首「三民主義」擔任國歌80年之久;中途雖然也有許多國歌擬訂,但依然不了了之,1947年即將行憲時,也決定「在政府未頒訂新國歌前暫仍照舊」。

▲黨歌變國歌只是因爲一張行政命令。(圖/翻攝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

長期致力於研究黨國統治時期歷史蘇瑞鏘,是國北教大臺灣文化助理教授,他表示,1945年,國民政府統治臺灣,這首「建構於中國的黨國歌,也就成了臺灣、中國的新國歌」;但1949年後,中國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與這首歌沒有關聯的臺灣,卻因爲政令教育媒體宣傳以及懲罰機制,使這首黨國歌傳唱至今。

蘇瑞鏘認爲,無論有爭議的歌詞、以黨歌爲國歌、還有「行政命令能決定國歌?」的法律位階,都是戰後臺灣史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主題,同時也是一項爭議、一項不能避免的研究;尤其在強調轉型正義的今天,面對這樣的歷史課題、引發的種種疑慮、爭論,也是不能迴避的重大現實議題。

存放許多珍貴史料的國史館,同時也蒐集許多有關臺灣民主化及轉型正義的資料,今年起舉辦多場專題演講,蘇瑞鏘也即將在4日主講這起「國歌爭議」;民衆可以上國史館報名、或是在臉書觀看直播,共同參與轉型正義的探討、史料的檢視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