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規範上路 手機刷卡跨大步!

金管會表示,已備查銀行公會訂定的「信用卡業務機構辦理手機信用卡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有意辦理手機信用卡業務的金融機構均可檢附營業計劃書等相關資料向金管會提出申請。圖爲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圖/記者蔡怡杼攝)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未來手機刷卡將更加普及了!金管會表示,隨着資訊科技發展日趨成熟,且爲進一步提供消費者多元化的支付服務,金管會已備查銀行公會訂定的「信用卡業務機構辦理手機信用卡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有意辦理手機信用卡業務的金融機構均可檢附營業計劃書等相關資料向金管會提出申請。

不過,金管會強調,爲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健全市場發展、金管會已於99年規定免簽名交易單筆最高金額不得超過3,000元。

金管會表示,爲保障消費者權益,並確保新技術的資訊安全控管、個人資料受到保護等,已於前開安全控管作業基準中,明定辦理該業務應符合的安全設計事項髮卡機構與持卡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並要求非髮卡機構不得留存信用卡敏感性資料。

另外,金管會指出,針對手機信用卡業務的重要元素,包括安全儲存媒介行動交易手機、空中傳輸及TSM(Trusted Service Manager)服務平臺規範亦訂有相關安全要求。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目前辦理行動支付的國銀中國信託、臺北富邦銀行、聯邦臺新銀行、以及國泰世華銀行共五家,不過,未來這五家業者若欲辦理手機信用卡業務,還是必須提出申請。

邱淑貞說明,相較於國銀辦理的行動支付服務多采背夾式設計,經常受限於手機外型,如iPhone 4S的背夾無法與iPhone 5使用,未來若採空中傳輸或加掛在SIM卡上,便可解決目前手機外型的限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