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手機應用程序信息收集範圍

本報北京3月22日電 (記者張璁)記者獲悉: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部門聯合發佈《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旨在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關於個人信息收集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規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個人信息收集行爲,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隨着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各類應用程序迅速普及應用,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民生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APP超範圍收集用戶個人信息問題十分突出,特別是大量APP通過捆綁功能服務一攬子索取個人信息授權,用戶拒絕授權就無法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務。爲規範收集個人信息活動,《規定》明確了地圖導航、網絡約車、即時通信、網絡購物等39類常見類型移動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要求其運營者不得因用戶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戶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