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貪 5千萬金流交代不清!法院裁定200萬交保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陳重文(前)涉貪,遭到檢方帶回臺北地檢署復訊,法院裁定200萬交保。(丁上程攝)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遭檢舉涉嫌利用在北市議會質詢機會,針對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向時任臺北市政府及市警局長施壓,替監視器業者「臺灣智慧光網」護航,事後疑接受業者賄款至少數百萬元,涉嫌貪污罪。臺北地檢署昨搜索約談陳崇文等9人,檢方訊後,以陳涉犯貪污重罪,有勾串之虞,今凌晨當庭逮捕並聲押禁見。臺北地院晚間裁定以200萬元交保。

北檢表示,將依法提起抗告。

北檢於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臺智光、臺通光電公司,並約談陳重文及臺智光、臺通光電公司負責人李慶煌及主管共9名涉嫌人。

臺智光負責人李慶煌以350萬元交保,另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因涉嫌爲丈夫收賄,交保200萬元、臺智光主管陳豐源交保150萬、廠商康立錡交保30萬。

檢廉獲報,臺北市警局警用監視系統「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爲5.5億元,但北市府認爲金額過高,依據新費率估計僅約4.6億元,提出覆議案遭議會否決,時任臺北市長的柯文哲曾經爲此舉行記者會,批評此舉等於逼市府1年要多花8600萬,表示「不允許財團勾結議會詐取國家的錢」。

但承包業者臺灣智慧光網負責人李慶煌爲了不讓警用監視器傳輸網路服務費被砍,找上熟識的北市議員陳重文關說護航,陳則利用議會質詢機會,一再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爲5.2億元過關。事後,李男自2013年12月至今年1月間涉嫌透過中間人多次行賄陳現金,金額至少數百萬元。

檢察官黃聖昨搜索約談陳崇文等9人,經復訊後,以陳涉犯貪污重罪,有勾串之虞,今凌晨當庭逮捕並聲押禁見。

法院指出,陳重文經訊問後,坦承聲請書所指立錡公司部分之公司法第9條第1項資本不實罪之犯行,且依偵查卷內同案被告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非供述證據等相關證據資料,足認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依卷內事證及陳重文供述,被告就介紹立錡公司人員與同案被告康立錡認識、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節之供述,與證人之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是本案仍有部分案情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而偵查系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綜此,於本案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爲脫免或減輕罪責,自有可能利用與證人之利害關係,與證人勾串,確有事實足認陳重文有勾串證人之虞。

法院表示,考量陳重文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經衡量後認本案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代替,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裁定被告以200萬元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