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製度廢除 金管會態度開放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監察委員高鳳仙表示,金管會身爲票據法主管機關卻長期漠視,使得本票強制執行制度過分偏袒惡意執票人,呼籲檢討票據法裁定製度,以降低本票作爲暴力討債、詐害工具,金管會表示,票據法裁定可適時檢討,至於是否廢除,金管會持開放態度

根據票據法第123條規定,執票人向本票發票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由於本票不需經過司法程序,只需經過法院裁定,就可向債權人追繳債務,因此,容易成爲暴力討債集團、詐害的工具。

高鳳仙今(19)日表示,本票常被利用詐騙、暴力討債犯罪、重利剝削外勞工具,尤其,金管會身爲票據法主管機關卻長期漠視,使得本票強制執行制度過分偏袒惡意執票人,呼籲檢討票據法裁定製度。

高鳳仙調查指出,警察機關每年破獲涉及本票案件超過1000件,嫌疑犯超過2000人,涉案類型放高利貸重利罪最多,詐欺罪次之,還有恐嚇罪僞造文書印文罪、擄人勒贖罪等,可見本票被作爲刑事犯罪工具情形相當嚴重,且本票也常被作爲重利剝削外籍勞工的工具。

對於我國本票裁定製,銀行副局長呂蕙容表示,有學者指出,沒有國家用裁定的方式國外都是採簡易判決,至於廢除裁定,會增加銀行作業成本影響授信債權催理,但對銀行的債權不會有影響,不過,待正式收到監察院會議紀錄後,金管會將邀集相關單位以及學者、銀行等各方代表共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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