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警察抓不到小偷 北市8警挨告妨害自由不起訴

民衆不滿警察抓不到小偷,跑到派出所理論被請出去,竟告所長等9人妨害自由。(圖/資料照)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北市有民衆不滿警察抓不到小偷,氣沖沖跑到派出所質問,認爲員警瀆職過程中與員警發生口角,被請出派出所,民衆對8名員警提告妨害自由。臺北地檢署偵結,認爲並無妨害自由事實,不起訴處分。巧合的是,8名員警包括派出所所長,就是日前因涉嫌包庇色情酒店遭收押至今的中山派出所長林崇成

事情發生在2017年,有民衆因遭竊盜,向中山一派出所報案,之後因不滿遲遲未抓到竊賊,到派出所質問,並懷疑員警涉嫌瀆職,雙方因此爆發口角。當時派出所長林崇成與承辦員警等,詢問民衆是否要做筆錄?該民衆不肯,林崇成於是請他離開派出所,不要妨害警察辦公,沒想到民衆忿忿不平,狀告林崇成等8名派出所、中山分局員警妨害自由。

檢方調閱監視器等資料後發現,民衆確實在派出所內高分貝指責員警,卻又不願製作筆錄被請離,整個過程並未有任一人做出妨害自由舉動,因此不構成犯罪要件,將8名員警不起訴處分。

挨告的所長林崇成在5月,被控與其他9名官警共同包庇轄區內色情酒店,每月收受賄款4萬元,逢年過節可收雙倍。檢調發動搜索傳喚,雖然林崇成否認涉案,但還是與其他官警遭到收押,7月偵結起訴,至今仍關在看守所內。